回想那时候,也是乐趣多多。
虽然很阴暗,但就算是现在,斯凯也觉得那时候的生活很有乐趣。
清理世界的人渣,给可怜之人带来正义,他喜欢这种感觉,这让他感到满足。即便代价是伤害更多的人,即便代价是自己也变成了恶人,他也感觉乐此不疲。
如果给他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他也还是会选择那样做吧!
而且他肯定,他会做得更好。
不知为何,他此时竟然感觉很怀念那样的生活。
平时隐藏在凡人中,体验人生百态,看尽世态炎凉。
黑暗中,化身为黑夜骑士,去惩治罪恶,给人们带来正义。
像是蝙蝠侠,但是相比较蝙蝠侠那样不杀人的原则性,斯凯的惩戒者模式,倒是无所不用其极了。
这也让人纠结,他究竟是给世界带来正义?还是让世界更多的人变成恶魔呢?
原本柔弱只能被欺凌的少女,因为他,而变成了可以亲手将人身体部直接切除的恶魔。
这种事情不正确,也很让人恐惧吧!更让人感觉,把柔弱少女变成了那样的他,就是个恶心的疯子。
可是转念想想,难道柔弱温柔的人,就应该被欺凌吗?
如果正义不降临在柔弱的人身上,律法保护不了原本就只是安稳度日,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民众,那么还有什么资格要求人家保持柔弱呢?
再柔弱的人,也会变得坚强。
再三观正常的人,也终一天会到达极限,变成扭曲的恶魔。
这就是斯凯所理解的世界,特别是在听了那么多的故事,帮人做出那么多次复仇后。
每个人在学生时代,都有这种感觉吧!成绩好的人,听着混混们的大肆言论,感到害怕。
成绩中游,爱运动的人,也容易参杂到麻烦之中。
一个班级里,也总能看到欺负人的人和被欺负的人,一些少女被占便宜,正直少年站出来英雄救美,结果只可能是打一架,然后约架,最后被老师训斥。
曾经也有过一个这样的案例。
一个腼腆少年,暗恋着一位少女。当那少女被人欺负的时候,他捏着拳头冲了出来,一场肉搏,他还赢了。
之后就是对方校门口带人堵,他不怕,多打几次架,不顾人多势众,他就盯着带头的那位打,疯狂程度比之经验丰富的混混还要凶残。甚至于,别人的甩棍砸向他,他不管,只是拿起石头,朝着带头人的脑袋砸过去。
因为他知道,面对群架,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做到和那么多人打呢?
凡人打架,独自一人面对一群人的时候,
要诀是什么?
那就是盯着带头的打,打到所有人都怕自己。
打架和杀人不同,打架是不攻要害,只求胜利。但对方都是不单挑,人多打你一个的情况下,火气比较大的人,谁会慢慢让自己输?
抱着杀人的念头打架,一击攻人要害让人爬不起来的念头,很容易就出现了。
他也成功了,对方头破血流,所有人都怕他了。
可是最后他看到的是什么呢?是那位少女和自己不耻的小混混在一起了,那个时候他才知道的是,对于一些女生来说,小混混调戏搭讪什么的,只是暧昧点交朋友而已。
他疯狂了,接受不了这样的事情。
他接受不了自己为了保护而去战斗,把麻烦都只带到自己的身上,结果自己想要保护的人,却背弃了自己的感觉。
即便事实上这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即便他和那位女生本就什么关系也没有。
他极端了,来到了十字路口,交易是,杀死那些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