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朝着我点点头,吴光就说道:“太太早啊。那些小猫是你买的?”
顺着吴光指去的方向,我看到了墙头上蹲着的十几只大大小小的黑猫,它们那是整齐列队,在墙头上晒太阳呢!一个个还眯着眼睛假寐的,或者舔着爪子洗着脸的。我连忙点头,道:“对对,我怕狗,但是我喜欢猫咪啊。它们……它们是不是很可爱啊?而且猫咪都很喜欢干净的不会把家里弄脏。”
在我眼里,它们真的太可爱了。它们竟然全是全黑的,而且战斗力强大啊,连大狼狗都给弄死了一只了。
吴光讪讪笑着,任老爷子沉着脸。我马上摆出一副怯怯地样子问道:“爸,家里不让我养小猫吗?”
任老爷子看了我一眼,没说话。这房子是仿清的,但是住在里面的人不是啊。这年代,要是说公公不准媳妇在家里养几只小猫的话,那么这样的公公也太刻薄了。任家是一个大家,这样的话,任老爷子也说不出口来。
加上昨晚的事情,被家里人传成了那样,我在这个家里就是被他儿子活活吃掉的人,他要是说不准我养猫,我就在这个家里,就真的成了要多苦有多苦的份了。任家的太太在家里苦成这样,那可是一道足够红火好一阵子的八卦了。
正如我所想的那样,任老爷子马上说道:“养就养着吧。”
他那形象,加上那声音,总是给人一种不怒而威的感觉。他在说话的时候,我的心里都会不自觉的有种害怕的感觉。但是我表面上还要强装着镇定的样子,扯着那唇角微笑着。现在如果给我一面镜子,我一定会发现,我的笑很丑。
任老爷子和吴光一离开,我就一路小跑着朝外跑去。其实我这么跑步,并不是赶时间,而是用跑步来化解我心里的紧张害怕。
出了任家的大门,我赶紧停下脚步,回头看看那大院子,不顾形象地得意笑了起来。“哈哈哈哈,”然后就压低着声音自言自语道,“黑猫好厉害,黑猫好能干。左家真的一个神奇的地方啊。十几只黑猫干掉了一只大狼狗啊。”
踩着高跟鞋我就朝着路边走去了。这里的郊区,要打到车子真不容易啊。我在路边站了物流分钟吧,最后还是跟着家里去市区买菜的那辆奥拓车去的市区。有钱人家,买菜的阿姨都有车子开的。
到了市区,我还是先去了我的小店。对于我来说,就算以后我真的拥有了任家女主人的地位,我对这个小店一样很在乎。这个小店虽然不值什么钱,但是却是我亲自努力的店。
乐乐正在面试着新招的员工。我只是在一旁看着,没有说话。以后我也不会来店里上班了,这个权利还是交给乐乐吧。反正也没事做,我就去找了菲仪。
坐在咖啡厅的临窗位置,看着下面步行街的繁华,菲仪坐在我的对面,就这么看着我。
我搅着咖啡,问道:“不就是几天不见吗?干嘛看我?”
“是几天不见,但是商商,你的改变让我很意外。我还记得你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每个动作,都有着刻意的痕迹,却处处都显得不够自信,很拘束。现在看就好多了。”
我淡淡笑着,端起了咖啡杯。其实喝了几次咖啡,我觉得咖啡也挺好喝的。菲仪还在看着我,我疑惑着:“你要说什么?”
“你今天没看络吧。”
我摇摇头。我的中午才醒的,而且还带着一点低烧,如果不是任家给人的感觉太压抑的话,我才不会出来呢。在床上睡一天不是更好吗?哪里还有心情去看手机,或者电脑呢?
菲仪掏出了她的手机,翻开了一个页面,把手机推到我的面前:“今早都已经有好几个太太打电话来问我是不是真的了。”
我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