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香留下照看那幽妮头上的烛火和等回来鬼,我和小昭坐大马的鬼车出发了。
不是很远,不一会儿便到了,是一家小旅馆。
因为大马已经来过,所以轻车熟路,几乎径直来到这家伙的房间,房间还真简陋,看得出这家伙喝了不少,床底下有啤酒和香肠和烟头等一堆。
我示意让小昭去给他鬼压身,以免他突然醒来。
小昭不干,这又是个男人,上次的鬼压身让小昭很受伤。便指了身边的大马,“他的体魄正好压他!”
我叫大马来,大马也不含糊,一个跳跃,象蛤蟆一样趴在这家伙的身上。
检查的一番,“果真是小偷,那幽妮的身份证和文件都在。还有一些钳子小刀等工具,一看就知道这家伙是惯犯,我看了这家伙身份证,他竟然叫管凡。真是太戏剧了,叫管凡,当然就是惯犯了。
那象我叫涂小浪该怎么理解,谁能告诉我。难不成是图的是和小鬼浪荡。哈哈——
想让大马在这里看着,可小昭说:“不用,把他头发剪下一点,带走就好,那他走到那里都能找到。”
回到宾馆,几个小鬼都回来了,我让大马把小鬼带回十三屋。
然后给那幽妮拘魂,因为魂没有走,所以写上灵符,点燃后,八缕魂魄在屋里转了一圈,然后交汇在一起,进到那幽妮的身体里。
还魂的那幽妮一个激灵醒来,摸着脑袋,懵懂地说:“怎么还睡了一觉。”看见我在身边,十分的不好意思。
我把手机里的照片给那幽妮看,“你看一下,这是不是你要找的文件?”
那幽妮看后,呀地叫了声,“真是哎,你在那里看到的?”
看来这个文件果真对那幽妮很重要,刚才还萎靡懵懂的她,见到文件忽地站起来,拉着我的手问。
扯过一张纸,在上面写下了管凡住的旅店地址。“记住,明早到派出所叫警察,到旅店去抓人!”
然后,我和小昭五里香出了宾馆,回到了派出所里的拘留室。
在拘留室,我实实在在地睡了一觉。
直到第二天有人来送饭来,我才醒来。
早餐是碗热汤面条,我摆手挡了下,跟送饭的师傅说:“我不吃了,等会儿我还是到饭店吃去吧!”
送餐的白眼了,“也,你就知道你今天能出来?”
“我估算的不差的话,应该马上就来了。”
我话音未落,有警察过来叫道:“涂小浪,出来!”
知道是那幽妮的事情有着落了,我走出了拘留室,送饭的师父端着面条,脸上一副惊讶的表情。
来到警务室,昨天拘留我的民警看了我一眼说:“好了,对嫌疑人滞留不能过二十四小时,你自由了。”
这家伙,明明案子已经破了,还弄个不超二十四小时来糊弄我,真跟我小刀割卵子——开玩儿了(开丸)。
我拿着一个登记本使劲是摔在桌子上,“你跟玩呐,明明是你们抓错了人,你们连句道歉的话都不想说!你们算是什么东西!”
被我一说,警察愣了一下,随后威吓道:“放肆!是破案了,怎么地。你在这里受虐待了吗!切,道歉,想的到美!”
这特么的,真熊人。我简直要发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