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红》——第十六章与心
引:经纶分野,天道无幸。
和平盛世的百姓当兵就是吃饷银而已,军人这二字就不同了。
无论何时何地把自己当成军人就要显出军人的气质,在平时是军威、在战场是杀气。
一人也罢,一军也罢,都是如此。
把握军心的将军是可以有诡道的,军人以力取胜是一气贯之的。
邓华在营门整容而立,心里面却是纷纷扰扰。
军营生活是充实的,早上一般是操演,下午学习兵法与操演间或进行,晚上又有人进行特别训练。
晚上的训练让他明白了一些事情,却也增添了许多疑惑。
在营房所有的学习用书都是不禁翻阅的,他们学的正统兵书里面有四本是单独放置的:《渔》、《樵》、《耕》、《读》。
这四书说兵书倒不如说是类似武林中的秘籍。
邓华都看过一遍,知道自己可以修习《耕》字书。
教习也知道,所以针对性训练也很强。
邓华奇怪的是这书里面的基础部分他是练过的,所以炼起来得心应手。
虽然儿时的回忆已经模糊,但这些训练使过去的一些事情清晰起来。
那时,刘家庄因为和珅管家刘全的缘故生活也算的不苦。
因为周围土地基本为刘家所有,即便不善经营的本支族人家道不兴,族长也会典上十几亩地,族人可以转租佃户,这样刘家一姓五世五福之内是没有贫病之家。
邓华父亲就是如此。而邓华小时候往往被父亲支使去佃户那里做这做那,说看故说学习农桑都可以。
那是一个三口之家,沈姓。
沈叔、陈婶,还有那想起来不知是甜是苦的沈薏。
佃户家身份是很低的,但这流浪来的三口之家在印象里面生活于刘家庄是没有受欺的故事。
邓华自三、四岁至近十岁和他们生活了近5年多的时间。
这5年可以说邓华学了农艺却没有养成农民。
举起手,白皙、不粗糙,这是沈叔一家所赐。
想着过去:接过的难猜苦甜的零食,那双柔荑,还有种种做弄,还有……
思绪纷乱间,肚子骨碌骨碌起来,接班的又晚了,又有戏份?
唰唰唰……
远方逐渐走来一人,天色已晚,营里面的给营门挂上灯却不接班,这些人……
来的是个拿长杆的黑胡郎中,瞧着行色匆匆,要往里面闯。
邓华举起长枪,说:“止步!”
郎中说:“穆大人找我给人看病。”
“这太假了。我站半天岗,有人出去过吗?”邓华目露鄙视。
“不信?你看这是穆大人给我的便条。”郎中从袖里掏出个折着的纸条。
邓华已经准备大枪抡起。
郎中看奸计不通,索性从纸缝潵出一片白色。
靠!白面沙!《读》字书里的损招。
邓华枪臂扫落白面沙,郎中已经转到旁边攻来。
杨家枪对盘花棍,几个回合间,邓华乘郎中不注意,右手轻勾,腕上缠的白色小卵石飞出打在郎中耳侧。
这一下,郎中耳鸣目眩,揉搓几下间,黑胡已经落下半边,这化妆真糗。
郎中撕掉胡须,手一抹,外面长衫已经抡起,竹竿隐现吞吐似蛇。
邓华心想:不认输,就打呗。
没成想几下后,手上一麻,大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