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珊将车开进别墅,下车拉开刘诗玲的车门道:“好了,有话回屋慢慢说。于乐今天出院,你不是应该高兴么?”
刘诗玲甩开江珊拉住自己的手,强忍住怒气道:“我没有胃口,别叫我吃午饭了。”
说完,她怒气冲冲地回到自己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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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乐溜达着去流云饭店吃了顿午饭,然后又溜达着回去,这一会儿,就出了一身汗。
洗完澡,他躺在屋子里,筹划着诗会选拔的事情。
今天是诗会选拔的第二天,选拔赛将会在明天上午十二点之前结束。
想到这里,于乐定下明天上午参加比赛。比赛结束后,去电子商城买台电脑的计划。
只是,关于大学、关于未来,于乐一直犹豫不定。
大学,是读艺术院校、文学院,还是法学院,他有些拿捏不定。
上辈子,他本科学文学,研究生学法律,最后从事法律业务。
之所以弃文学法,是因为于乐缺乏创作的欲望和心性,心中一直躁动不安。
他一向认为,学习文学的最终目的是创作,而不是为理论而理论。
工作期间,他接触到网络文学,看到别人种种匪夷所思的想象力,他心动了,文学梦死灰复燃。
只可惜,写了几本书,却总是扑街。不过,作为业余兴趣,他倒乐此不疲。
因此,文学院对他的吸引力非常大。
法律也是如此,学习法律之后,他才知道人性是多么脆弱。
一句话,就可能拳脚相向,打得不可开交,最后沦为犯罪分子;一拳头,就可能鼻骨骨折,轻伤入刑;这是刑事。
提及民事,那更是千奇百怪,无奇不有。
农村邻里之间为了院墙外的护坡大小,打架、泼粪、打官司,四五年不嫌多,甚至能闹十多年。
姐弟为了房产,无视亲情,官司打了一个又一个,折腾不休。
夫妻反目,走人情、跑关系,就是为了少判对方财产。
借贷关系中,难以说清的借钱和还钱事实。
总而言之,文学触及人性,法律也不例外,甚至比文学更直观。
至于艺术院校,于乐首先想到的不是学什么,而是美女有多少。
好吧,于乐承认,他就是一个俗人。
对于漂亮的女明星,他也经常扒图看性感照。想到电影或电视里的风情,他也曾经心动过。
只是,思及娱乐圈中的纷纷扰扰,于乐又有些畏惧。
炒作暗斗、流言蜚语、踩人捧人、美人心计,最重要的是生活的隐私难以保证。这对他而言,是无法忍受的。
可是,想到前世那么多的精彩影视故事,若是不能呈现在这个世界,那该是多么遗憾啊!
上辈子,他喜欢唱歌,却没有好嗓子。
这辈子,他从小吊嗓子,音准、音域和声音的辨识度都很不错,不去唱歌真的很可惜。
更何况,爷爷于文泉还期盼他能够子承祖业,继续在国剧上青出于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