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都是不死族,应该是绝配呀。
慢猪:狗也是动物,猫也是动物,为什么不说猫跟狗是绝配呢?
不过,都不打紧啦。按照本书设定,真爱就是绝配,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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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号丧尸在L市中学,一个人也吃不到,所以饥饿难当。
不过,他在市区吃了一个二十几岁的胖子。
那个胖子好像肯德基的鸡翅膀那样,被撕开,被拆骨,身上的所有肉肉被吃得一干二净,鲜血也被喝得干干净净,只剩一堆白骨。
而胖子的可怜白骨,最后还被扔到沟渠旁。
14号丧尸吃干抹净胖子以后,又钻树林里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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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洛茗颖和璃汐分开的第七天。
七天,可以很长。
你说,七个漫漫长夜,叫人如何消磨?
因为很想念他,所以她给他发送了一个好友请求,备注写:“妈呀,我看见丧尸了!”
而那正在洗澡满身肥皂泡泡的璃汐,马上用沾满泡泡的手指回复:“妳在哪儿?我这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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