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小时之后,他们回到了皮匠湾村。
此时,已经是吃晚饭的时候了。
吃过晚饭,刘云飞又来到民办小学里,把整理好的字一笔一划地写在黑板上。
不一会,村里的人又来到民办小学,听刘云飞上夜校。
前天晚上,刘云飞可讲了不少笑话,把大家的肚子都笑疼了。
昨天晚上刘云飞不在家,村里的很多人都心里欠欠的,知道今天刘云飞回来,大家就齐齐地来上夜校。
一部分人,确实是想学文化,识字之后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
而一部分是,确实是想来听刘云飞讲故事,讲笑话。
刘云飞教大家把黑板上的字读了十几遍,直到大家初步掌握之后,才开始教大家识字歌,并且就每个字的意思给大家编故事。
很多人都听得津津有味。
在这个晚上没有任何娱乐的村庄里,有个人每天晚上给大家讲故事,这是最大的娱乐。
尤其是那些小孩子,蹲在教室的角落里和刘云飞一起唱识字歌。
数他们的记性最好,才教了几遍,就会唱了。
于是刘云飞起个头,那些小孩子带着唱,勉强能把一首识字歌唱下来。
当然,刘云飞也不断鼓励大家,激发大家的学习热情和兴趣。
不管学什么,最担心的就是没兴趣,只要有兴趣,学起来就会快得多。
师范学的教育心理学不是说过吗: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当刘云飞把今晚的教学任务完成之后,回到家里,洗漱完毕,就在一盏如豆的煤油灯下撕开昨天收到的那封没有拆开的信。
这是隔壁川省的一个笔友写来的。
笔友,是这个年代特有的一种特殊的友谊形式。
尤其是像刘云飞这种文学爱好者,很多人都交有笔友。
这是一个文学的黄金时代,在男女朋友见面的时候,只要男生们朗诵几句“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就觉得自己的人生看得很透,对这个世界很是无奈。
在笔友之间相互寄过去的明信片上写上几句朦胧诗,或者摘录几句具有哲理的话语,对方就会觉得你马上高人一等。
于是,交笔友成了一种时尚。
打开信纸,一股淡淡的清香充斥着刘云飞的鼻孔,让她感觉空气忽然清新了不少。
信纸上那些密密麻麻的清秀的熟悉的文字映入刘云飞的眼帘……
这个必笔友是一个女生,她的信是这样写的:
“云飞,收到你毕业前的最后一封信,我已经放假了。
你现在毕业差不多已经有两个月了吧,你马上就要成为一个光荣而伟大的人民教师了,真好。
再过一年,我也要毕业了,我也会像你一样,成为一个人民教师。
对了,上次收到你的信的时候,你说了你们村子里好多好玩的事,这些,我觉得你都可以作为写作的素材。
还有,前几天我在《西部文学》杂志上看见你的一篇小说,写得真好,要是我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该有多好。
虽然毕业了,但我们一定要保持联系,别把我弄丢了。
默默读着你文章的孙晓叶。
1987年6月28日。”
这个笔友,刘云飞已经交了两年。
那时候刘云飞上师范二年级,孙晓叶上川省一个市的大专一年级。
两人通过书信来往,彼此了解一些对方身边的事,彼此在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想一些对方存在的那片天空,于书信来往之间产生些许的慰藉。
读完信之后,刘云飞提起钢笔,真想把自己穿越到三十多年前的事告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