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吴伯宗,他沉吟道:“赵宋养士三百年,到底还是有文丞相一般的忠臣,似乎不该悉数推翻!”
不用张希孟说话,高启就笑道:“赵宋养士,用什么养士?不还是百姓的民脂民膏!说到底是百姓供养士人,而文丞相等忠臣,也是为国为民,并非为了赵宋一家!这是我的看法!”
吴伯宗脸色微红,连忙点头,“心悦诚服。”
张希孟又道:“确实,刚刚我说了,大宋之亡,在于士人,在于赵宋天子无能……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我们书写史册,弘扬英雄,痛斥奸邪……我们要让读史之人,看到英雄,看到希望。所以在贬斥赵宋士人天子之外,还要颂扬忠臣义士,如岳飞,文天祥,都是值得大书特书,可歌可泣的豪杰!但是希望大家伙在修书之时,要明白一件事,岳飞和文天祥一般的忠臣良将,都是受到赵宋君臣猜忌排挤的。好人是没法立足朝堂的,所谓众正盈朝,其实是奸佞遍地。我们的笔,要放在少数忠臣良将身上,要放在百姓的身上,大家伙可听明白了?”
众人齐齐答应,方向也有了,张希孟这些年的文章,种种观点,正好拿来修史。
或者说,这一次修史,也是要把张希孟所倡导的东西,归纳整理,并且用千秋史册,做出最好的注解。
试问五千年来,有哪位读书人,能够如此奢侈?
手握金笔,撰写千秋青史。
一家之言,注释百代春秋。
张希孟当真是到了历代文人,都无法企及的高度。
他自然不敢大意,因此全力以赴,忙着手上的事情。
站在巅峰,既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责任。
相比起张希孟的战战兢兢,另一个人就纯粹是享受了。
这人就是蓝玉。
要说蓝玉接了一个什么活儿呢?
就是去绍兴,把宋理宗的头骨,安葬起来,顺便修整一下宋六陵,算是给大宋朝,办个葬礼。
毫无疑问,这是朱元璋对他的奖赏,虽然没有封爵,但是给你安排个露脸的事情,让你高兴高兴。
接到任务的蓝玉,差点找不到北了!
想想吧,一个一心要当冠军侯的家伙,能是个老实人吗?
他在居庸关前的老实,只能说明他还没有失去理智,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
至于买了那些食盐,回到应天,当着记者说了那么多话,恰恰是蓝玉在动身之前,就想好的。
他要树立一个形象。
一个大明年轻将领,军中后起之秀的表率。
不同于徐达的沉稳老练,不同于常遇春的勇猛无敌……蓝玉需要一种自己的风格,自己的标志。
他不光要会打仗,还要能体恤国家,有格局,有胸怀,境界远超一般的武夫……谈吐文雅,气质不凡。
对了,还要有那么点独特的标志,让人一看就知道是自己。
尤其是报纸,现在看报纸的人这么多,自己就该学会利用报纸,提升自己的名望。
那十几罐盐,只能算是自己小试牛刀。
接下来安葬宋理宗的头骨,正是自己大显身手的机会!
蓝玉思前想后,觉得自己不能错过。
他盘算了再三,决定给自己一个标志,一个不同于任何武将的标志。
如今大明的武人,除了戎装铠甲,就是大红的官服,也谈不上什么独特。
思前想后,蓝玉做了两顶帽子,其中一个是虎皮的帽子,用意也就很明显了,用一首歌就能唱出来:
咱是大明的,大明北方的。
北方杀敌的,杀敌很难的。
难如杀老虎,老虎没什么。
一拳打一个,打死做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