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居 > 其他类型 > 我要与超人约架 > 对书友关于行善权疑惑的回答(大家随便

对书友关于行善权疑惑的回答(大家随便(1 / 3)

对书友关于‘行善权’疑惑的回答(大家随便看看,我瞎写的)

前几天回复读者评论时,书友plxswkl的一个评论让我印象深刻,还发现自己对“

就是用鲁智深救金翠莲做例子那段.我当时就准备在评论中解释自己的想法,结果折腾了半个多小时,重复写了几百字,都无法发出去。

当时我承诺‘明天在单章答复’,所以,才有今天单章。

呃,好像过去好几天了,倒不是我拖延,而是当时写491章时,我脑子没多想,只剧情走到这了,就发出一声感慨。

可等我打算认真回复这个问题时,却发现法律真不是我这个化学专业的人能随意评论的,断断续续,修修改改,折腾了几天,也只把我当时的想法解释清楚。

其它的,我没能力太深入地阐述。

好了,废话说了这么多,直接进入正题了。

***********

不仅读者plxswkl一人,好几位读者都有相同看法——鲁智深这个例子不太好,哈莉之前说的“行善权”其实蛮有道理的,后面我关于行善权对法律、对社会的伤害,说法有问题。

因为生命权高于法律,法律若不能保证人的基本生命,就是不好的法律,好的法律肯定要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等。

大致是这么个意思。

********

哈莉说:生命和自由,是人类最基本,也最值得尊重的权力。

陷入困境中的人,有超越法律和信仰的权力去选择自己被拯救的方式。

他们的生存与自由权,又赋予英雄至高无上、凌驾法律和制度之上的‘行善权’。

任何反对行善权的行为,都是邪恶的、反动的。

任何反对行善权的法律,包括当年以实名登记的方式,限制英雄行善的《基恩法案》,也是违反道德和法律本身的。

**********

这基本是我对法律的期待,也即是读者plxswkl所说的,法律该为人服务——他那段话说得很有道理,我自己非常认可。

问题在于,在承认了这点之后,后文似乎又出现矛盾的话,也即是鲁智深英雄行为对法律的破坏,如果太多‘英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以此说明,dc英雄执行行善权时,会导致米国现有法律与社会制度崩溃,而哈莉把英雄纳入法律体系,却像个裱糊匠,为残破的旧房子补漏洞,在保护法律与现有制度。

到最后,她感到荒谬,发出谁是正义,谁是英雄的感慨。

我借哈莉的嘴,说的行善权,不是预备给后面反驳的铺垫,它就是我的想法。

后面哈莉的感慨,也是我的真实想法。

这似乎有些矛盾?

我解释一下我写这章时的想法。

如果有一百种法律,就至少存在一百种犯罪。

正当防卫,见义勇为,只是针对一类犯罪活动的英雄之举,比如,有强健犯威逼黄大闺女,我不如劫犯身高马大,可能借助工具阻止他的犯罪行为,比如刀,我砍伤了他,绝对是见义勇为,没有罪。

问题来了,一百种法律,代表至少一百种犯罪,不是每种犯罪,都需要你见义勇为。

比如,百特曼在码头查抄走私品、杜萍,比如,百特曼把一个投靠哈莉的贪腐官员揍进icu,还将他的犯法证据交给检察院,比如,超人吃多了没事干,跑到朝韩边境,帮偷渡客主持“自由选择”的公道,比如.

毫无疑问,百特曼和超人,乃至其它英雄,都抱着最真诚的心,只想捍卫正义与法律。

他们也的确没私心,如果他们不阻拦这些犯罪,法律会逐渐败坏。

最新小说: 萌哭!养的古装小奶团狂送我美男! 豪门小可怜能看到弹幕 掀桌!重生恶女干翻全家夺命格 小师妹重生后,宗门全员火葬场 想吃绝户?我踹了渣男连夜改嫁战神 肥妻逆袭,天下皆为裙下臣 剩三月命?替嫁弃妇发疯创死所有 和离当天,被冷面权臣下聘了 美强惨白月光但玩家 穿成傻女嫁权臣,侯爷她爱妻如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