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真,公孙大爷他们也停了手,金杏叶明显选择了惊风笔,他们再怎么舞剑、吹箫都已无用了。
惊风笔显然也觉得眼前的金杏叶就是他的手中之物,可是,金杏叶飞到他面前的时候,却又越过了他。
根本没有在他的身上停留。
惊风笔愣住。
萧红真、公孙大爷等人惊。
四周围观的群众,瞬间死静之后,又爆发出吼声。
“怎么可能啊,那片金杏叶明明就是选惊风笔的啊!”
“要是不飞向惊风笔,又会飞向谁?”
无数人不理解,但惊风笔很快回神,继续写起了字,那字如同铁划银勾,光是看起来就非常舒服,并且写出来的字,隐隐有着光泽。
这明显是书法即将大成的预兆。
萧红真等人大惊,惊风笔的书法到了这种地步,要是再让他得到那片金杏叶,那他的书法必将大成。
到时他们就远不是萧红真对手。
毫不犹豫,他们再次吹起了箫,舞起了剑,再展文道技艺,誓要将金杏叶抢回来。
可是,金杏叶还在飞。
胡锋激动起来,因为金杏叶飞的方向是朝着他来的。
“我的诗成了。”
“果然,我就是文道天才,不,天才都不足以形容我,我是文道妖孽!”
“随随便便做一首诗,就能让金杏叶飞来,要是我好好做诗,只怕整棵金杏树都会为我落叶。”
胡锋想象着那个画面,他敢保证,半夏绝对会了钦佩他,会为他深深痴迷,他感觉人生已经达到了巅峰。
可附近的人却是万分无语,他先前说的那叫诗?
狗屁,打油诗都算不上。
在场之人做出来的诗,随便一首都比他的好,为什么金杏叶会选择他?
就因为他穿了一身书生衣服,装了个书生吗?
要真是这样的话,他们绝对比书生都要书生!
惊风笔、萧红真也搞不清楚这算是怎么回事儿,他们那么用功,甚至是拼命的展示文气。
到头来,还不如一首小破诗。
江进酒也是有些意外,虽然那首诗寓意着胡锋的理想,但要说文气的话,不能说毫不相干,只能说完全没有。
这样也能引来金杏叶?
怕是这片金杏叶不怎么正经吧!
江进酒抱拳“恭喜”,随后不再理会,往人群之外走去,速度很快,当即,那片金杏叶也加快了飘的速度。
几乎是眨眼之间就到了胡锋跟前,胡锋一边伸手去接,一边说道:“小金叶,不要着急嘛,反正我都是属于你的,这么大一坨肉,跑不了的!”
然而,胡锋这一接,却接了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