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炼不但霸道,还很残忍。
用自己的精血或组织,在任天堂的大脑中刻画出奴役血阵,然后在通过血阵操控他的身体。
相当于给自己炼制了一个僵尸分身。
但任牧并不想这样,只是想把任天堂炼制成为一个傀儡,所以就没有注入意识。
想到就做。
但任牧遇到了个很大的难题。
自己是僵尸,哪里有血呢?
心脏内流淌着后卿的一滴精血,可不想为了个任天堂而拿出来炼制。
而五品飞僵的身体坚比钻石。
任牧又经过后卿血脉、旱魃血脉的蕴养,现在肉身的强度都可以跟六品僵尸始祖相提并论了。
“咬下自己的皮肤吧,死皮也算是组织的一部分,勉强能够刻画血阵!”
任牧张开嘴巴,四颗散发着幽芒的锋利獠牙,獠牙是僵尸身上最坚硬的利器,更重要的是破甲能力最强。
把手指放入自己的嘴里,用力一咬。
“额,好像没什么感觉,吞噬了后卿心脏后,太硬了也是一种折磨啊!”
“该怎么办?”
此时的任牧,眼中闪过丝许无奈,脸上忍不住露出了阴沉的神色。
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强到如此地步,连伤害自己都做不到。
这都用最强的僵尸牙,还是咬不破自己的手指,想扣点死皮都难。
“要不,试试那赶尸派的控尸铃。”
任牧突然想到,自己灭杀了五品蛊师慕容贵建后,获得了赶尸派的强大半法宝,控尸铃。
这控尸铃可以对付五品飞僵的,想必应该可以给自己修修指甲。
思绪一动,就从怀中掏出一个青铜色的铃铛。
看到了铃铛那非常锋利的边缘,一缕幽光闪烁,锋利度不比什么刀剑弱多少。
更重要的是,这控尸铃是克制僵尸的,上面拥有这强大的镇压之力,可以破除僵尸的防御。
任牧把手指放在铃铛边缘上,轻轻一抹,顿时就有有微微刺痛传来,金色的血珠皮肤顿时被削下了一块。
而强大身体素质,在削下后,伤口已经复原了。
按照血炼术的方法,想要完全刻画出完整的血阵,起码得需要十平方厘米的皮肤。
“地气汲取能够自发修复伤口,我不应该站在地面上。”
想到之后,任牧漂浮起来,脚底离开地面。
感受到神通地气汲取依旧停止自发运转了。
任牧把控尸铃铛的边缘,用力将手掌割破,然后在皮肤上面开始刻画血阵。
就算没有神通地气汲取的自发恢复,任牧手掌上的伤口愈合的速度也很快,还不到几分钟就已经完成恢复了。
而刻画血炼术的血阵,却非常的繁琐,得很小心的刻画,一旦失败,就得再划手了。
接近十分钟,任天堂空荡荡的脑壳里,多了一片由任牧手掌死皮炼制而成的血阵。
“到现在还想要逃,那就彻底死去吧!”
话语刚落,任牧顿时眼中幽光一闪,澹金色的手掌中,瞬间环绕出大量的黑气。
漆黑的五指伸出,迅速的按在任天堂的头颅上!
“啊!”随着大量的尸气疯狂涌入,任天堂的身体疯狂颤抖起来,身体正承受着极大的痛苦,惨叫连连。
“愚蠢的弟弟啊,该时候跟这个世界说再见了,反正你已经死了!”
任牧眼中没有丝毫同情,还嘲笑了几声。
弱肉强食的世界,哪来那么多弟控啊!
就连伏地魔都没几个呢!
正常的血炼,是绝对要抹掉将僵尸的灵智,然后彻底掌控,化为一个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