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搁在平日,每每吴霜饮酒时,身后总有窸窸窣窣之声,回头瞧瞧,白衣裳的少年必定搓着朦胧睡眼,眼神炙热的盯着他手里的酒壶,时间一久,带来的存货都耗得干净,就连喝空的酒壶,都要被少年拿去灌满山泉,狠狠晃荡几下一口饮尽,还美其名曰洗酒。如今将车厢翻个底朝天,也只剩下手头这半壶庆三秋。但自从少年修气过后,无论他喝再多酒水,少年都不曾从睡梦中苏醒,只是梦呓似的念着那段修气顺序。按说无人抢酒,吴霜本该窃喜,可不到半旬,掌柜的就顿觉无趣,连手中的酒水都不香醇了。
回神之后,胖掌柜举目远眺,只见不远处楼宇连片,在日光之下,流檐上像是熔金成液,淌过流檐时,似鸱吻含怒张口,吐出一披金沙。吴霜隐约觉得这地方似曾相识,思索片刻后登时一拍脑袋。这地界他曾来过,兴许十来年前,或者几十年前,当初的采仙滩可没这么利索繁华,完全就是个杂乱荷塘,方圆百十里都无人烟。可以说如今的采仙滩能有如此多的人气,全是仰仗当年那第一位观景作诗的读书人。
这大片大片的富庶地界,居中自然是达官显赫人家的住所,越向外围便越贫苦,如同大圈套小圈,层层递进,等到清河园这等地方,已经是至末端了,养家糊口都成问题,不得已在周围的山间采药渔猎而生,也好攒够每日的柴米钱,若是有人家妇女怀胎,便更是苦不堪言。
吴霜在野地中遇到一个结实汉子,犹豫片刻,还是决定在这里寻个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