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一个女子,真正爱慕一个男人时,是不会介意他是什么身份的。”
魏安歌闻言挑了挑眉,看向安红袖
笑问:“瞧妹妹这话说的,难不成爱慕的人是乡野痞夫你也要嫁?”
安红袖浅笑:“有道是娶妻娶贤不娶色,嫁人嫁心不嫁才。”
“若是我喜欢的人,莫说是乡野痞夫,哪怕是路边乞丐,我也嫁。”
“若是我不喜欢的人,哪怕万人之上,人人爱慕,我也不嫁。”
辛耀看着她,眸子里烨烨生辉。
魏安歌闻言,忍不住笑了。
“青烟你怕是糊涂了,纵使你出身不好,你现在也是魏国公府的二小姐,怎么能嫁匹夫和乞丐?”
“为什么不能?”安红袖喝了口茶。
魏安歌想要反驳,可看着安红袖脸上平淡如水的笑,到了嘴边的话忽然有些说不出来。
“姐姐,我不在京城长大,也没有好的出身,我知道姐姐是为我好,可我自幼所盼所想和姐姐都不一样。”
“姐姐是魏国公府的千金小姐,自幼所学是琴棋书画,想的是成为一个合格的嫡女。但我不一样,我从小所想是如何不被饿死,如何好好长大。”
眼看着魏安歌脸上的笑容消失殆尽,甚至皱起了眉头,安红袖也不恼。
“我跟姐姐从小就不一样,所以,此生所求同姐姐也不一样。即便是现在,我所愿也是
回到乡下,在依山傍水的地方盖一个小房子,在门前种上几棵果树,院子里养两头猪,两只羊,最好再养些小兔子和鸡鸭,在后院种上一些菜。”
“然后,闲时看黄昏,忙时耕良田。日子最好如水一般平淡。”
魏安歌拧起眉头,既不认同道:“你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
“我就知道,姐姐不会明白的。”安红袖轻笑,拎着茶壶给魏安歌倒了一杯茶。
魏安歌的确是不明白,因为不明白,心情格外烦躁。
她自幼所学,便是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出色的大家闺秀,等渐渐长大一些,她所学,便是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皇后。
她学了很多年,理所当然觉得,她生来便是要嫁入皇室,成为这世间最为尊贵的女人。
至于她认识的那些世家小姐,多半也是如此。
可如今,安红袖却说出乞丐也愿嫁的话来……
魏安歌真心觉得无论嫁给乞丐,还是乡野痞夫,都是一件无比丢脸,又无比恶心自己的事情。
可偏偏,安红袖把这些说得很美好。
至于去穷山恶水的地方生活,唔,那更是想都不想要!
魏安歌嫌弃非常,却又不好直接落了安红袖的面子,便默默地喝了口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