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苦茶(2 / 6)

识不到三天便小酒一喝,药丸一放,酒店一滚,到时候陆云琛那傻白甜还能不认账吗?

万一他回国迟了,这傻小子说不定已经掉坑里了,幸好这次是有阿姨们严防死守,才守住了陆云琛的清白之身。

而为了让陆云琛远离国内的舆论纷扰,陆玄冬是直接把人拎到伦敦的,因为他也要考试。

等考完了,圣诞节假期来了,两人也不用回国,直接上波兰看男排世俱杯去。

这使劲的赶路自然会对身体带来压力,毕竟不断上下飞机、适应新的时区和气温也挺费劲的,12月的欧洲又冷得慌。

陆云琛倒是还好,从小好吃好喝,作为豪门子弟,还一直有练舞蹈,等从食品厂出来,又被他哥要求必须学一门格斗以防身,于是他又含泪去练了散打,身板还是很好的。

用散打老师的话说就是:“除非把云仔扒得只剩一件衣服丢到零度以下的环境,不然他是不会病的啦。”

陆玄冬心想,那弟弟体质也就一般吧,晓仔可以在零下二十度只穿一件T恤和别人打雪仗,事后什么毛病都没有。

但冬仔的体质,比起他弟云仔,显然又要弱一个档次,所以在下飞机不到半小时,他就突然出现晕车的症状,蹲在路边吐了一阵,好不容易坐回车里,陆云琛一摸他哥的额头,直接被烫得手一缩。

陆玄冬又发烧了,这也是他今年六月后的第一次发烧,以他的体质来说,半年病一次,已经是很幸运了。

陆云琛不懂波兰语,靠着英语磕磕绊绊的找到药店,恰好外面在下雪,他被冻得打哆嗦,这时候就很想念家里的地暖。

但等他回到酒店的时候,却发现哥哥的房间里已经有人在了。

床头柜摆着空了的水杯与已经打开的药盒,甚至还有一套拔罐工具,而他哥哥换了身衣服,正神情平静的躺在床上睡得很沉。

而秦春晓,这个陆云琛崇拜的陆玄冬最尊敬的运动员,正坐在靠阳台的躺椅上,低头阅读着潘凯克的小说集,那是陆玄冬的随身读物。

真人看起来比想象的高,这是陆云琛见到秦春晓时的第一个想法。

没有了男排球员里常见的大块头的对比,秦春晓实在是很高挑,而且很结实,陆云琛像妈妈一些,骨架偏细,就明显感觉秦春晓的手臂、腿是比他粗的,但又不显笨重,反而给人修长有力的感觉,像精瘦的豹子。

而且他很俊美,可以说是陆云琛见过的最好看的混血儿,完美兼具了东西方的外貌优越处,立体骨相、细腻皮相,眼睛更是亮点,即使放在娱乐圈里,陆云琛也敢给秦春晓打12分。

这很难得,因为作为赵昭颜的儿子,即使是白明那样靠脸上位的流量,第一次见面时,陆云琛也只是意思意思给对方打了个8.5分,心里觉得对方算得上好看,但妆容太重了,眼中还有着浓烈的欲|望。

陆云琛不讨厌欲|望,偶尔还会被吸引,甚至在开始渴望爱情的青春期,也思考过,如果有一天他爱上了一个危险的人,他会不会变得明知道对方不怀好意,却依然一头栽进去,然后感化对方。

其实这小伙对自己的恋爱脑还是有点认知的。

但作为一个有自知之明的傻白甜,成年以后,尤其是被他哥送进食品厂进修了几个月后,只要情况允许,陆云琛能一辈子不接近那种危险角色。

因为这会儿他已经认知到,就如脑残无药医一样,坏种也是无法被感化的。

陆云琛的变化简称“被他哥以及食品厂内的小社会收拾清醒了”。

秦春晓在球场上也是有欲|望的,他的眼睛在比赛高|潮时亮得就像一颗蓝色的恒星,但那种欲|望是更加明亮且安全的,这让他给人的整体观感非常好,是一种野生动物似的生命力,平时又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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