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他后面的写作变得艰难起来。
足足花费了一个多月的功夫,才写出了不到十万字,三分之一的剧情都没有完成。
不要觉得这个速度很慢,要知道用钢笔在纸上写字,已经是很快的速度了。
期间他和亨利又见了几次,探讨了一下剧情,随后两人便选择了离开。
只留下肖恩一人,继续埋头创作。
这段时间他几乎过上了与世隔绝的生活,不知不觉,就连橡树谷中的雪开始融化,他都没有察觉到。
直到这一天,拉格纳找到了他,告诉她艾葛莎准备离开了,肖恩才悚然惊觉时间的流逝。
“肖恩,艾葛莎打算出发去诺瑞姆了,你是准备和她一起走,还是晚点一个人走?”
诺瑞姆?这么快?
肖恩有些吃惊。他看了一眼窗外,那皑皑白雪如今已经消失了不少,露出了黑黝黝的地面和下面的枯枝败叶。
竟然已经到春天了啊。
肖恩有些感慨的想到,不知不觉,自己竟然已经在诺德福森过了一整个冬天。
他稍微犹豫了一下,便点了点头,“让艾葛莎等我一天,我跟她一起走。”
送走了拉格纳,肖恩将这些天写好的书稿整理了起来,放进一个手提箱里装好,这可是他一个多月的心血, 也是他将来收割信仰之力的关键道具,重要性非常高。
和旧日之书、灵之水、神秘的蛋、翡翠吊坠、冰魄石一起, 算是他最有价值的一批珍宝了。
接下来是收拾其它财物。
来的时候他孑然一身,只有三千金镑和一个皮箱,但是此时要走了, 稍微一清点就发现要带走的东西堪称惊人。
大量的财宝、金币、饰品、华丽的铠甲武器。
路上要吃的食物,补给,一些可能会派上用场的工具,换洗的衣物。
还有很多纪念品,熊皮大衣,手写的食谱,弑神斧(就是那把砍进了奥姆胸口的斧子),辛多拉的水晶长裙,还有奥姆用来装神之血的金杯,辛多拉的水晶杯。
最后当然少不了他的各种武器了,炸药,步枪,手枪……
林林总总一大堆,好在有次元口袋,否则这么多东西怕是雇一辆马车也装不下呢。
把要带走的东西都装好了,肖恩看了一眼自己的卧室,一想到就要一去不复返了,多少有些伤感。
他出了房间,最后一次把矮地精们召集了起来。
这些日子,他已经注意到了矮地精们的变化,它们是真的把对他当成了神一样来信仰,每日都要祈祷礼拜,念诵祷言,这还多亏了星期三的传教。
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隐隐约约的,他似乎真的感觉到了一丝信仰之力,当然也有可能只是错觉而已,毕竟这些地精实在太少了,一共才七个,信仰再狂热也不可能有多少信仰之力的。
所以肖恩一直也没太当回事。
“我一会就打算要离开了,我走了之后,你们就安心留在这里照看这栋宅邸吧,橡树谷已经被我买了下来,在这里应该不会有人来打扰你们,这里的一切由星期三负责。”
“煤球!”他喊了一声,煤球立刻从楼下窜了上来。
经过两个月的生长,煤球看起来更加高大了,充分的显露出一丝狼犬特有的野性来。
当这头巨犬冲进客厅的时候,可以看到那些矮地精们集体的后退了几步,唯有星期三,似乎跟煤球已经混熟了,纹丝不动。
肖恩摸了摸狗头,“煤球我就留下来了,它可以保护你们免收野兽的袭击,另外还有我的猎枪,你们也可以学着用用,万一遇到猛兽可以以防万一。”
“我还给你们留了一些钱,就在客厅的柜子里,你们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