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什么?”
“还在厨房里留了一张字条!”青瑟的眼睛睁大了一些,满眼的不可思议。
听到这里,就连秦月夕也觉得不可思议了,“在厨房留了字条?”少见,的确是太少见了。
不偷银子,不偷玉器古玩。
大半夜潜入到客栈里,居然只是来偷烧鸡烧鹅,还要在犯罪现场留下纸条证据。
就算是想偷美食品尝,不是也该去凤仙郡里最大的酒楼吗,连上好的鲍鱼燕窝都会吃的到,何必来吃什么寻常买得到的鸡鸭鹅?
莫非,这次来客栈偷窃的人,与上次在悦来客栈行窃的人,不是同一个人?
“那字条上写的什么,店小二有跟你说吗?”秦月夕问。
“有啊。”青瑟应了一句,“记得好像是什么:别时才九月,再见已百天……然后,后面是什么我不记得了。”
“什么?”字条上的话,听起来好像是不太像是诗词。
“哎呀,奴婢那会光顾着当故事听了,没记得字条上到底写了什么,再说那个伙计也没记住,不过……”她忽然兴奋的举起小手,“那伙计说那字条他看着没啥大用,厨房丢了一只鸡
和一只鹅,也不值当报官,这事儿就搁置了,字条本来是要听掌柜的意思扔灶膛的,店小二看我好奇的很,就干脆把纸条送我了,就揣我怀里呢现在!”
说着,都不用秦月夕开口吩咐,青瑟已经兴奋不已停下脚步,低头在怀里摸索了一会,然后抽出手:“喏,就是这张字条啦!”
啪——
秦月夕动作迅速的一抬手,把青瑟手里的字条拿到了眼前。
双手展开叠了几层的字条,一张两只见宽的宣纸纸条就映入眼中。
的确是雪白柔韧的上好宣纸,裁制成了一道一尺多长的纸条,纸条上写着一句话:
“别时才九月,再见已百天。今日若得见,城外杏花林。”
只有短短二十个字,虽然写的字迹潦草,但却有几分散漫不羁,不被框架束缚的欢脱感。
青瑟也跟着秦月夕一样,歪着脑袋瞅着字条上的字,因为认字还不全,上面还有两三个字不认识,只是看的一知半解,“公子,这上面说的是什么意思啊?”
而秦月夕却并未回答,而是双目紧盯着字条上的自己,越看越觉得熟悉。
观察片刻后,猛地抬头看向前方,笃定道:“这个字我认识,居然是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