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良对小孩子还是有些了解的。
与这种心智成熟的稚童交流,往往会因为生分而难以进行,而若要与他们快速拉近关系,使得交流变得顺畅,最简单的方式便是好吃的。
后世普遍用糖果。
这个时代没什么拿得出手的糖果,而对于这种家境困难的屯民家的稚童而言,肉食便是难得一见的美味,小孩子根本没有任何抵抗力。
果然。
手里拿上鸡腿,小心翼翼的吃了两口之后,三个男童瞬间便将吴良当做了慷慨的好心大叔叔,说起话来自然也放开了许多。
吴良手中则拿着一截鸡脖子,一边细细咀嚼一边笑呵呵的看向三个总算放开了胆子狼吞虎咽的男童:“慢点吃,还有很多,一会回家的时候再一人带上一些,回去给你们的爹娘也尝尝鲜。”
“真的?侯爷是我见过的天底下最好的人啦!”
三個男童被鸡肉占了嘴巴,一脸惊喜却又口齿含混的表示感谢。
不过他们显然已经全然忘了来之前父母的交代,并未恭恭敬敬的对吴良施礼磕头,甚至连起身的意思都没有。
吴良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自然不会在意,这时才终于问道:“听说前些日子你们曾遇上了个怪人,那怪人背对着人便能够将脑袋完全扭转过来,这可是真的?”
“自是真的,当时我们都被吓坏了,他们两个更是吓的腿都软了,若非我拉住他们一起跑,他们两个恐怕便要被那怪人抓走了!”
最大的男童当即一脸自豪的拍着胸脯大声说道,语气中倒有不是炫耀的成分。
中大的男童一听这话就不愿意了,用力将口中的鸡肉咽下去,为自己辩解起来:“在侯爷面前你可莫要瞎说,那时我可没有腿软,还数我跑得快了!”
而那个最小的男童则是看了他们一眼,依旧大口大口的啃着手中的鸡腿,脸上虽有些不服但最终并未多说些什么。
似他们这个年纪的男童就只这个样子,特别喜欢表现自己,完全不知社死为何物,用后世的俗语来说其实就是“人来疯”。
吴良笑了笑,又道:“如此说来,你们肯定看清楚那怪人的脸孔了吧?”
“我来说我来说!”
最大的男童立刻又抢着说道,“那个怪人的头发大约有一尺来长,没有盘起来也没有扎起来,披头散发的看起来很不讲究,脸则是灰蒙蒙的颜色,看起来不像是个活着的人,但他的眼睛却是聚着光的,也不像是个死了的人……哦对了,那人的嘴巴有点大嘴唇也有点厚,看起来得有侯爷的两个嘴巴那么大!”
“眼睛,你忘了说眼睛!”
中大的男童紧接着又争着补充道,“那怪人的眼睛红红的,看起来与普通人很是不同,像是凶手一般,我就是被那双眼睛吓到了!”
“还有血。”
最小的男童直到这时候才终于说道,“侯爷,我看见他的脖颈上有许多血迹,将那衣襟都已经浸透了。”
“还有其他的么?”
吴良暗自将这些细节通通记在心里,接着问道。
“……”
三个男童互相对视了一眼,终是摇了摇头,接着又埋头开始啃手中的鸡腿,好像生怕说不出更多的东西被吴良收回去一般。
“那怪人可曾追赶你们?”
吴良又问。
“没见他追来,也或许是我们光顾着逃跑了,不曾注意。”
最大的男童答道。
那就应该是没有追赶了……
否则就这么三个稚童,怎么都不可能跑得过一个成年人,而且还是一个看起来就不好相与的怪人。
看来就是只有这些了……
不过这几个细节已经足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