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开始过鬼众生活,哪里还会长期依赖家人或亲眷提供的供品和香火呢?
假如家人和亲眷不再备以供品和香火,那么亡灵或鬼魂不都要饿死了?只有一种情况例外,对阳世社会发展有巨大贡献,或为正义的战争牺牲了的英雄,或仗义疏财行善积德的大善人等等,他们死后,往往有人立祠修庙设置灵位或神龛供奉香火,长期或四时祭祀,这才是冥府允许的,也是人神共知的常事,没错,还有所倡导。
事实上,有的祠堂庙宇里供着圣像、英雄乃至祖上的灵位,有的确实来此享祭受用,更多的圣人、英雄和祖上,早已升为仙班、地神或投生善地。
而你的情况完全不同,你一不是圣人,二不是英雄,三不是年高德劭的祖宗,哪有资格长期在一个朋友家里享祭供品香火呢?只要侯大宝家任何一个小神到城隍那里具状或口头举报,你就完了。
大块头鬼讲出这些我从来没有听过的道理,听得我心惊胆战。我故意镇定自若地说,老兄,至今我在侯大宝家生活多年了,没有任何一个小神告我的状呀?
那你一定是贿赂了他们,或者与他们处理好了关系。大块头鬼讲到这里,突然把话锋一转,但是人无百日好,花无百日红,最终必有闹矛盾的时候,只要他们中任何一个小神翻脸,你也完了。
要是你被城隍抓去,比一般的亡灵罪过更大,因为你是修观自在静功的灵魂离体,赴澳门迷看赌博,不肯回归肉体而死去的亡灵,其实你的阳寿还没有完结,也许还有几十年。
你这么早就以这种方式死亡属于枉死,冥府阎王还没有发现,若是发现了,就会抓你到枉死城去坐牢,那你就失去了自由。你还不赶快到我公司来融入鬼众生活,要是有一天被接到举报的城隍发现了,把你抓去一审,直接送往冥府阎王殿治罪,你就后悔莫及了。
我连声说是是,谢谢老兄提醒。大块头鬼围绕我的情况讲出利害关系,一些事还确实说到点子上了——以前侯大宝家供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