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之后,洛明月也会来京市读书了,到时候再让翟问天帮陆南歌看看,也算是洛明月提前锻炼了。
刚写完方子,陆南希就进来了,送给洛明月一块羊脂玉的玉佩,洛明月欣然接受了。
来京市的第一个晚上就这样过去了,洛明月也睡得很沉,第二天一早起来,她就去厨房帮佣人阿姨的忙。
早餐是普通的中式早餐,稀饭油条鸡蛋,陆家也是从苦难日子过来的,能过上现在的生活,完全是靠自己打拼出来的,所以对于食物异常珍惜,不铺张浪费,也不奢华。
陆清风起得也很早,他是出去早锻炼了,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昨晚洛明月给他扎过针以后,他就发现腿有了明显的强劲感。
之前虽然翟问天帮他治腿的时候,他也有这种感觉,但并没有这么明显,他的腿还没有完全好,这一点他心知肚明,要不然也不会导致前些日子受伤了。
回来见洛明月在厨房帮忙,陆清风赶紧也过去了,佣人阿姨吓了一跳,再这样下去,她可就要失业了,于是好说歹说把两人给请出去了。
不过也到饭点了,家里的人都陆陆续续起床出来,今天
所有的女同志都感觉不太一样,容光焕发的感觉。
夏之英就不用说了,她对于洛明月捣鼓的东西一直是深信不疑的,昨天晚上她就迫不及待地喝了洛明月给她的玫瑰红糖膏,之前她一直睡得浅,昨晚却睡得很沉,又因为用了洛明月的自制面膜,今天早上整个人都很精神。
陆南歌跟陆南希当然也是这样,昨晚在洛明月房间里待到快十二点才离开,尽管睡得晚,但精神状况也很好。
陆老太太却没怎么睡好,她总有一种兴奋感,折腾到后半夜才睡下。
这也导致陆老爷子跟着没怎么睡好。
陆家的男人都是早起锻炼的,到了饭点也跟着陆陆续续回来,闻到熟悉的饭香,陆昀川开口道:“有种明月的味道。”
“这你都闻得出来?”陆昀川的媳妇沈心玫意外地接了一句话。
沈心玫给洛明月的印象是没什么存在感,昨天也没说什么话,不像崔雪梅一样跟她针锋相对,也不像其他人一样对她这么热络,整个人都是淡淡的。
当然,昨天也是她最早给回礼的,洛明月给了她礼物,她第一时间就把自己头上戴的那个发夹回给了洛明月。
那个发夹跟平时洛明月看到的姑娘们头上戴的不一样,是一个孔雀样式的夹子,上面镶了银,整个发夹对于洛明月来说没什么特别的,但在这个年代的人看起来就很漂亮了,尤其是放在灯光下面看,更有一种孔雀要开屏的感觉。
沈心玫突然接话,大家也没觉得突兀,只觉得是两口子打趣,在洛明月看来,陆清风这个大婶子看她的目光让她觉得有种探究的感觉。
“鼻子真灵,说的还真没错,今天的早饭是明月帮忙了。”佣人阿姨笑着说。
“这么香呢,之前听昀川说你做饭好吃,今天我老婆子算是有口福了。”陆老太太开心地说。
洛明月笑道:“我也没帮什么忙,就是闲着也闲着,大部分都是阿姨做的,大家觉得好吃就多吃点。”
“好好好!”陆老太太走过去,拉住洛明月的手亲切地拍了拍。
吃早餐的时候,所有人都发现了,明明就是很普通的早餐,真的味道就不一样了,就连几个孩子都吃了一碗又一碗粥,肚皮都撑圆了还想吃。
崔雪梅本来就是饿了一晚上,现在吃早餐恨不得把盘子都吞到肚子里。
吃完了早餐,陆
南歌就要跟邓予书带着孩子们回去了。
她是嫁到邓家的,昨天回家住是因为要看侄子的媳妇,这一看不要紧,让她产生了一种新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