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不是被奴役久了,已经习惯了吧?
月笙叹了一口气:“反正掰都掰过来了,总不能再掰回去。春晓,你帮我出去开点外敷内服的药方子,然后把这件事告诉我公婆,说我脚养好之前,都不能请安不能服侍他们了。”
春晓很快点头应下。
月笙舒舒服服坐在了床上,活动着手腕和脖子。
她把所有的原因都推在了纪子成的身上,这样一来,纪家人即便是再怎么不喜欢她,也会对她心存愧疚,甚至还会给她更好的养伤条件。
果然,没过多久,纪母带着一大家子过来看月笙了。
“你个傻孩子,怎么就做了这种事情呢!”纪母一副心疼的模样。
月笙垂眸,苍白一笑:“只要子成喜欢就好。”
纪母虽说并不满意这个媳妇儿,但看在媳妇乖巧听话又纵容儿子的份上,她的声音也软了几分。
纪子阳和纪子妤一对双胞胎兄妹站在父母身后,盯着月笙小声讨论:
“我还想看看裹小脚的女人脚什么样子呢,结果她都掰过来了。”
“真是哥哥让她掰的?”
“我觉得有可能,毕竟哥哥之前不是写了批判裹小脚的文章嘛,那篇文章还登上报纸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加瘦弱一点的小女孩,站在最后面,像是一只小猫一样好奇观察着月笙。
那是纪父的私生女,纪芸,和两个双胞胎兄妹一样大,都是十四岁。
月笙注意到和所有人格格不入的纪芸的时候,多看了两眼。
一番寒暄之后,来看望月笙的人走了,月笙开启了十分舒心的养伤生活。
原主这段时间在做什么?
在每天早上给长辈请安,端茶倒水;给弟弟妹妹买纸买书买零食,还得遭受他们的阴阳怪气。
但现在的月笙,只需要每天饭来张口就行。
纪家人并不喜欢月笙,所以几乎也没人来看她,月笙倒也乐得轻松。
反倒是纪芸总是喜欢过来偷看月笙,偶尔还会摘一朵沾着露水的花送到月笙的窗边。
月笙并没有把这个小姑娘放在心上,不过有一日和那双清澈的眸光对上的时候,忽然想起来问麻团:
“这个纪芸会怎么样?”
麻团声音很骄傲:【以前的我肯定是不知道的,因为她只不过是个路人而已,不过现在我能回答你啦!她长得好看,后来动乱逃亡的时候,被纪子成送给了一个大汉奸,后来就成了那个汉奸的姨太太。】
月笙捏着手里的月季,“嗯”了一声。
就这样过去了两个月,在各种珍贵药材的外敷内用下,她的脚外表看起来已经和正常的脚没什么区别了。
这一日,月笙第一次下地,虽说那钻心的疼还是不可忽略,但是她还是很兴奋。
被春晓扶着走了几步,她便不满足在这个小院子里乱晃。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还从没出过房间。
她想出去看看。
春晓劝不住,只得帮月笙穿戴好,扶着她慢慢出了门。
这里的建筑,月笙以前只在电视上见过。街上有车子也有马,穿旗袍的女人拿着团扇挎着穿西装的男人的手臂。也有穿着灰扑扑大褂拉车的男人,和面容苍老的老妇。还有穿着军装背着枪的男人,他们大概是地位最高,走到哪里都有人点头哈腰。
月笙觉得新奇,慢悠悠走着,连脚底的疼痛都忽略了。
就在这时,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喧哗。
月笙回头看去,街道的尽头,几人骑着马飞奔而来,为首的那个一袭黑色风衣,立领遮住了半边脸。
就在看到那男人上半张脸的一瞬间,月笙心中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