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雪尽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他和厉霄都回到了十七、八岁的样子,面孔一样的稚嫩,身上的校服一样的洁白。
那是刚入夏不久的季节, 空气中漂浮着燥热和雨水的味道。
厉霄像是一瓶清凉润喉的盐汽水,往他枯燥无趣的高中生活里, 注入了鲜活和喜悦。
那会儿他们刚开始谈恋爱,两个人都是第一次, 对一切都感到陌生和新奇。
第一次牵手, 手心不约而同地微微汗湿。
第一次拥抱, 彼此的心跳声都大到如雷贯耳。
第一次接吻, 一不小心就磕破了对方的嘴唇。
还有……第一次上.床。
这件事是发生在厉霄家里对,那天晚上下着暴雨,雨水在地面上砸出一个个深浅不一的小坑。
他们打篮球打的晚了, 便就近选择了厉霄家住一晚。
两人淋得浑身湿透,仗着行人看不见, 在倾盆大雨中用最大的力气亲吻彼此。
厉霄显得格外热情,把他的嘴唇都吸肿了, 才讪讪地放开手。
要不是怕他感冒, 估计他们会在雨里站更久。
晚上夜深人静, 别墅里悄无声息。
两人挤在一张床上, 少年的荷尔蒙熊熊燃烧。不知道是谁先动的手,等赵雪尽反应过来的时候, 他已经被扒.光了衣服。
他们都生涩且莽撞, 犹如往干枯的木柴里点燃了一把烈火, 任何事物都别想熄灭他们的热情。
尽管不得要领, 但谁都不愿意停下来。
赵雪尽对第一次很痛很痛, 痛得一辈子都忘不了, 痛得第二天起来都不想理厉霄,翻脸不认人地骂他让他滚。
厉霄或许是得到了餍足,也或许是心存愧疚,在接下来的一周内,对他称得上言听计从,他说往东绝不往西。
赵雪尽还是不想理他,毕竟他真的把他搞的很痛。
一开始哄着他说,一喊疼就停下来。
可谁知这狗东西出尔反尔,开始了之后耳朵完全听不见他的叫停声,j虫上脑似的只会一股脑地用蛮力瞎折腾。
赵雪尽从小就娇气,怕痛。
偏生他在这一点上,不管他怎么喊痛都不会手软。
往常厉霄从来不会这么让着他,过了那天晚上像是开窍了似的,简直把他宠得没边了。
而他也或多或少利用了这样的“特权”,逼着厉霄跟那帮混社会的小痞子断了联系。
当他不再整天喝酒打诨的时候,当他不再看见个妞就吹口哨的时候。
全世界都知道他有了个捧在心尖尖上的男朋友,那个成绩特别好的赵雪尽。
厉霄逢人就说,赵雪尽这人是个死心眼,认准了一个人就绝不会反悔。你们别看我顺着他,其实是他离不开我。
那时候赵雪尽对这句话嗤之以鼻。
现在他才知道,其实厉霄说的没错。
离开厉霄之后,他轻生了三次,两次都被管家和李立安救下了。最后一次,他刚拿起刀片,那个熟悉的号码刚刚好打了过来。
尽管已经分开那么久,两人互删了所有联系方式,可这个号码已经像肌肉记忆一样刻进了他的身体里。
在看见那串数字的一瞬间,他的所有行为都不受控制了。
刀口在手腕处流下浅浅的痕迹,他用簌簌发抖的手接通了电话。
厉霄喝醉了。
他一边哭一边大声质问他,为什么要抛弃他,为什么不和他一起面对。
然后,一个好听的男孩子声音接了过去。
他说:“不好意思啊,厉总喝多了,打扰您了。”
赵雪尽张了张嘴巴,却像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