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棉袄是用灰布做的,穿在身上稍显臃肿。
暖和是挺暖和,就是与漂亮不沾边。
要是现在她手
里有小西装,白衬衫,穿出来也能惊艳一把。
可惜她没有,全身上下最好的衣服就是这件夹棉袄。
这边谢琴和沈兴隆也还上了衣服,两个人一个是靛蓝色的夹棉袄,一个是深灰色的夹棉袄,都是前几日谢琴买来预备过深秋的。
因为是同一个款式,只是颜色大小不同,乍眼一看,他们三个就像穿了亲子装。
凤兰青一看,立刻嫌弃的闭上眼睛:“沈言心,你就不能找个好点的衣服穿?你穿这一身我还以为你要去市场卖鸡蛋!”
“有那么夸张?”沈言心惊了。
“你要是不信就去市场看看,那些农民是不是穿着这种衣服出来卖鸡蛋?”凤兰青不依不饶。
“凤姨,你眼力不错。”谢琴不好意思道:“这个确实是我从市场上买的,做衣服的人就是一个农村大娘。”
现在商店里的衣服多贵啊,她根本舍不得买。
正好看到市场上有卖这种粗布夹棉袄,又便宜又暖和,谢琴十分心动,一口气买了三件。
如果不是因为凤兰青不缺衣服,她还能给凤兰青买一件。
“听见没有!”凤兰青嫌弃的要死:“快去换一件,要颜色鲜艳一点的,漂亮的那种。
”
沈言心双手一摆:“没有。剩下的都是有补丁的单衣。”
凤兰青拧了拧眉心,她迟疑了一会,然后打开自己的房门走了进去:“早说你没有啊!你等我一会,我给你找!”
沈言心:“?”
过了一会,凤兰青抱着一白一黑两件衣服从屋里出来。
白的是毛衣,上面用红色的毛线织出小玫瑰花的模样。黑的是长裙,丝绒材质,在阳光下反光。
“快穿上吧,穿上让我看一看。”凤兰青一脸期待。
不得不说,这两件搭配起来就是放到后世也完全不俗。
沈言心把夹棉袄换下,穿上白毛衣,裙子好说,直接套在裤子外面就行。
首都这么冷,她可不敢在这个时候光腿穿长裙。
乳白色的毛衣衬得沈言心皮肤更白,柔美又有垂坠感的长裙很好的修饰了身体比例。
只是这么打扮一下,沈言心就像换了个人一般。
以前的她,像个艰苦奋斗的好青年,现在的她则是有种贵气小姐的风范。
沈言心一出来,凤兰青就笑得合不拢嘴。
“真好看!我挑衣服果然有眼光!”她感叹道。
沈言心很赞同。
这两件衣服无论从版型还是设计都无可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