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王景后,罗凡靠在椅子上,不由的想起了他从那家音乐公司跳槽的原因。
前世大概是2013年底,zf就开始出手干涉音乐行业了。
到了2014年,各种相关的法律出台,音乐行业从一开始的混乱,变的井然有序起来。
然而对于一些巨头来说,正规化的音乐行业却是直接变成了可以迅速套现的印钞机器。
只要你有资金,有影响力,就能控制流量,进而控制娱乐圈,因为娱乐圈,说白了就是一种流量的集合体。
然后借助娱乐圈的流量去捧红某个人,这个人的正版作品就是最好的流量变现手段。
例如某明星的一首单曲,售价三元,在不到十小时内销量突破1333万张,空降企鹅音乐年度畅销榜榜首。
三天时间该曲销售额超过9500万元,四天破亿。
这就是控制了流量效果。
当时企鹅敏锐的察觉到版权正规化的风头,转换了经营风格,开始进行投资扶持计划,在音乐版权法律出台后,迅速购买各方版权,垄断了80%的音乐,成为了最大获益者。
而其他音乐公司,则是晚了一步。
阿里本身对虾米音乐就不够重视,再加上公司的管理是个标准的外行,所以直接就被放弃。
至于百度,14年前就已经早掉队了,不在讨论范围之类。
其他的一些音乐公司,也只有网易云抓住了机会,做了正版的网络音乐,同时收拢了部分音乐版权,得以站稳了脚跟。
不过话说回来,罗凡觉得音乐其实没有那么赚钱。
因为音乐的本质是用来听的东西,而广告是用来看的。
前世罗凡看的一些网剧总会在播出到一半的时候插个演员拍的小广告。
因为电视剧是视频,而且是剧中演员拍摄的,大部分用户也就选择忍了。
可要是听音乐的用户,听到中途,突然插入了一段广告,这会是什么后果呢?
就算你听了这段广告,这首歌就变成免费的了,也会被用户骂死。
用户对音乐APP的广告所能接受的上限,最多最多就是点开APP时候的那几秒,就这还有很多用户点击跳过。
因此流量主要的变现方式广告在音乐上就不成立了。
即使后来音乐可以实行正版收费,甚至是会员才能听歌,但相较于高昂的版权费,下来其实没什么赚头。
所以在罗凡看来,做音乐,其实不是为了收那点版权费,会员费,最重要的原因应该是抢占用户时间。
现在的互联网市场,为了流量打破了头,而流量的本质说白了就是用户的时间。
2010年全国的网民数量正呈指数型上升,增长的幅度会越来越快,到了16,17年的时候增长速度才会减慢,但还是在稳步上升。
所以在这几年里,怎么获取每一个用户更多的时间,就是一个互联网公司最需要考虑的问题。
拿到了用户的时间,有的是变现机会。
所以尽管音乐的流量不好变现,罗凡还是不打算放弃音乐,现在不能变现,不代表将来不可以。
而且说起流量变现来,音乐还有一个很大的作用。
如果是音乐是最不好变现的流量,那最好变现的流量就是新闻和短视频了。
罗凡的公司,为了推广星远应用平台,已经开始研究大数据推荐,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大数据需要对每一个用户进行分析,了解他喜欢什么,对什么东西感兴趣。
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音乐是人类灵魂的共鸣。
说人话就是,喜欢什么样的音乐本身就能反应出一些人的性格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