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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粉墨登场(1 / 3)

李世民看到这些军士们的感人情景,都主动来跟秦慕白“求情”。说考核的标准是不是可以适当放宽一点。尤其是第一次考核,是否可以考虑开个特例不淘汰人?要不然,这样好的三百名将士就给开除了,多可惜啊!

秦慕白十分“无理”的拒绝了皇帝,说,军令即是军令,规矩即是规矩。如果所有人都最终入选,对那些练得更苦、考得更好的将士,岂非是极大的不公?今后再训练起来,肯定无人愿意用心出力了。淘汰与竞争,将是今后百骑永恒的旋律。这样,整只军队才会日渐成熟与进步。

李世民这个带过兵的皇帝,也没多说什么了。摇头叹息之余,慨然长叹:“这小子果然够狠,是个办大事的料子。朕,果然没有看错人!今后,这天底下还会有比百骑更精锐的军队么?”

事先颁布的考试方式,大家日夜在一起同样的训练,完全公正的考试,最终留下来的人心安理得万般庆幸,走了的人心服口服依依不舍。

就连长孙涣、尉迟宝云等一批最初与秦慕白很不对味的人,虽然仍是对他提不起什么好感,但也只能在心中暗暗对秦慕白这家伙服气了。

三个月的时间,秦慕白完全成了百骑军中独一无二的至高统帅与精神领袖。他的权威已无人可以撼动,包括他的“敌人”长孙涣等人在内,所有人都不得不对他俯首服气。

经过了一些日子的休整与调配之后,新的百骑终于可以正式上任了。

李世民对这一支百骑军队的期待与偏爱,超出寻常。他下令兵器署的人连日加班加点,赶制了一批最为华丽与高档的铠甲兵器,做为百骑独有的特殊装配分发了下来。

清一色的金色明光甲,白袍白缨,每副衣甲头盔都能清晰的印出人影。与众不同的是,每副铠甲的左边胸甲和军刀的刀鞘刀身上,都铭刻了一只象征百骑的“麒麟军兽图腾”,同时这也是他们勋章与勋官的标志。

而秦慕白这个百骑最高长官,除了黄金甲等物,还特赐了火红的印有麒麟的金丝战袍。而且他的战袍之上,还有一只金龙五爪的爪子——五爪金龙,这可是皇帝专用的旗帜的标志。这也就成了秦慕白这个百骑使的特殊标志。只要穿着这领披风战袍,他秦慕白就可以皇宫任何角落畅行无阻,可以带刀呆在皇帝身边,可以为了保护皇帝在任何时候,做任何事情——比如,在危急时刻果断拔刀先斩后奏,杀掉某个可能对皇帝造成威胁的人。

如此说来,百骑使的地位身份与职能权柄之特殊,已经足以让当朝的一些名臣大将们眼红嫉妒和心头忌惮几分。

名臣大将们,那也只有眼馋和忌惮的份儿。他们心里都清楚,皇帝组建这么一只新军时,全部选用的都是年轻的新人,用心和目的都是十分明确的。首先,皇帝选人时,都是在仕族门阀里选。将大臣大将的孩子们留在自己身边当职,这对拉拢、团结和控制那些臣子,可是极有好处的。

再者,年轻人,多半涉世不深心思比较的简单,容易调教和洗脑,让他们绝对的忠于皇帝。而那些在官场上混了十几年几十年的大臣将军们,则不行。他们都混得太久了,个个是人精。而且满朝的大臣的家族之间,谁不是和盘根错节交从甚密,彼此之间私交怨恩更是不少。

这样的人太复杂了,想得太多,办起事情来思前想后举棋不定,脑子里装满了利害关系。而李世民所要的私人护卫,该是一只杀伐果断唯皇帝之命是从的队伍。不需要圆滑与世故,唯一的要求就是——服从!

所以,秦慕白献给李世民的百骑,让他非常之满意,这与他的初衷不谋而合,甚至还远远高出了他的期待。

夏日的某一天,百骑终于正式亮相,粉墨登场。

这一天皇帝早朝时,秦慕白和副使长孙涣,带着一百人的百骑队伍,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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