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富二代就是这样。
就像他自己那个富二代的爹。
丛烈母亲还活着的时候,家里再困难也舍不得卖那一对钻石耳环,说是他爸追求她的时候送的礼物里面最不值钱的。
别的都变卖了,但耳环她想留着当个纪念。
后来母亲病危,高中生丛烈偷偷把那对耳环卖了,换了二十三天的ICU。
而那个曾说会爱母亲一辈子的男人,甚至没来葬礼送一束花。
丛烈不信一个富二代的“天长地久”。
因为那就像母亲曾经想带着入土的钻石耳环,昂贵闪亮,又最终化为乌有。
自从那台钢琴送来,除了家政隔天就要擦一遍,根本没人碰。
云集来他家的时候,经常跟他说“弹首曲子听听”。
那个轻浮的样子,就好像把他当成酒吧里按键盘的乐师。
“你弹个《致爱丽丝》吧,那个你肯定会。”云集双颊浮着淡淡的酡红,蹭在他手边。
丛烈微微皱眉,“你又喝酒了?”
云集用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就一点点。我想买个大床行吗?我觉得现在这个床不够用。”
“它咯吱咯吱响得你不难受吗?做到中间我总怕它突然塌了。”他小声抱怨,“才买了多长时间,质量一点儿都不好。”
“你先把这个钢琴搬走,别的事情等你酒醒了再说。”丛烈随便敷衍了他一句。
“说什么?”云集狐疑地看他,“不行,这个恋爱我一定要谈,我一定要你跟我结婚,等你愿意的时候麻烦你告诉我一声。”
他的声音带着几分醉意,尾音不自主地上扬。
“没有什么是我得不到的,就算是你也一样。”他凑过来,若有若无的酒气缠着牛乳的甜香,丝丝缕缕地绕过来。
丛烈有点想不起来自己怎么应付的了。
但是他肯定没有给他弹琴。
因为他连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那架琴。
看着安静到透明的三角,丛烈的怒意慢慢消退了。
他莫名觉得自己很熟悉它的触感。
好像他不用坐在那张水晶琴凳上,手指就已经替他想起了那些冰凉和光滑。
手指记得烤着黑白漆的琴键被自己按下又快速地弹起,推压着已经开始酸痛的指尖。
像是一场明明难以为继却依旧不肯停息的孤独缠绵。
那是《致爱丽丝》。
反反复复,直到琴键在摩擦中变得温热。
丛烈忍不住地皱眉。
他确定自己没有碰过这台钢琴。
但是《致爱丽丝》的每一个音节都饱满清晰,在哀伤的空隙间欢快地追逐。
丛烈迟疑着揭开琴盖。
“咚——”
清脆的琴音重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