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家的院子在老城区, 已经被各路豪车堵死了。
云集和傅江只能把车停在路边,走路到胡同里头去。
傅夫人一看见云集就宝贝得不行,越过一众宾客迎过来, “诶呦我小儿子, 怎么瘦这么些呢?吃得不好还是累的?我见天要傅晴喊你家来, 你怎么也不知道过来呢?”
云集心里有点酸,低声回答:“最近有点忙, 以后一定来。”
傅夫人揉揉他的后颈, “诶呀外头出什么事儿那都是外头的事,来家里就什么都不想。”
“等会儿你上家里人这桌, 我专门让他们准备了你爱吃的。”傅夫人如数家珍, “糖醋排骨、芙蓉肉片、乌鱼丸汤,还有那个红枣核桃酪……”
“妈妈妈……”傅江看不下去了, “这么多人呢, 你别逮住云云就不撒手。”
“我多长时间没看见云云了, 跟你们天天见的能一样吗?”傅夫人万事不操心,委屈之下眉眼里露出几分不经世事的娇憨。
云集好不容易被从傅夫人手里捞出来,低声问傅江:“你跟世伯伯母说的咱俩天天见?你离谱吗?”
傅江从露过的盘子里捡了一块芸豆细沙卷, 塞进云集嘴里, “宝贝,你最爱吃这个,闭嘴吧啊。”
云集忿忿地把点心嚼了,正看见云舒跟在云世初身边, 在答傅建国的话。
云世初也看见他了。
但也只是平平地看了他一眼,从头到脚地将他稍稍打量, 并不带任何肯定或者否定的意味, 很快就把目光挪开了。
嘴里香甜的点心瞬间就没了滋味。
不管他现在的真实情况如何, 云世初作为“虎父”那轻慢的一眼,都足够给他烙上“犬子”的标签。
云集真的觉得云舒带给他的那些话不过都是用来哄他的。
傅江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转身扶住他的后心,“哥哥罩你。”
“您老是真的童心未泯。”云集低头笑了,隐去自己苍白的脸色。
他还是高看自己了。
站在这丁香缭绕的四合院里,上辈子的一幕幕都清晰地在脑海中浮现。
那天他是和丛烈一起来的,作为已婚夫夫。
彼时和此刻一样,丛烈已经大红大紫。
甚至当时表面上云集的情况比如今还要风光,因为就如这辈子朱雨曼所建议的,瀚海乘着丛烈的东风,旗下已经聚拢了不小的资源。
当时很多人端着酒过来祝贺云集,说云世初虎父无犬子,瀚海就是未来娱乐业的龙头等等。
那时候云集顾不上心里那点苦,他觉得别人夸他就等于夸丛烈,别人夸丛烈就比自己被夸还开心。
所以兜了个圈子,那天他格外高兴。
云集的酒量不是一二般的好。
一般情况下都是喝不倒的。
但是那天人多。
而且他还替丛烈挡了酒。
他想着丛烈不是圈内人,玩不转社交游戏。
但是今天来的很多人,可能明天就是能用上的关系网。
不管丛烈多看不上这个圈子,云集绝不放过能为他开拓资源的机会。
艺术家有艺术家的清高。
但云集可是铜臭味儿里泡大的,如鱼得水。
所以他不吝惜一杯酒就像是轻描淡写一句话。
饭没吃多少,酒倒是喝了一肚子。
丛烈一直在旁边冷眼看着。
一言不发。
然后云集喝醉了。
他说丛烈,我今天好开心啊,你会为我唱首歌吗?
他没有轻贱的意思,他就是单纯的、单纯的想听丛烈唱歌。
然后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