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寿。”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缝尸人。”
“干这一行是下九流,但没办法,谁让爷是个傻子呢!”
“好吧,其实就是没有手艺,又懒得不想去干苦力活,只能靠花花识人财混混日子啦!”
“像这些死人,虽然身上的钱早被人摸了干净,但总会说不定有遗留的。”
“虽然有些忌讳,但小爷不怕,这个世界上还有比穷更可怕的吗?”
“今天收获不错,官府送来了一个老头,听隔壁缝尸人老王说,八成是看了不该看的东西,激动死的。”
“嘿,一个老头儿能看什么呢,大半夜看人寡妇洗澡?”
“看我熟练的摸尸术,我掏,我掏,啊呸!穷鬼一个,只在内裤里面找到了十个铜板。”
“哎,别人吃肉,我喝汤,十个铜板够我一顿饭,不错,不错!”
“嗯,这老头衣服还挺不错的,扒拉下来,明天送到卖旧衣服的那去,说不定还能值两个铜板。”
“干完收工,这老头根本就没什么大伤,我一分活儿没干,净赚12个铜板,巴适,喝酒去!”
“今天发现了卖豆腐的老板娘真风骚,什么个玩意儿,不讲贞德,净干些勾引男人的事,妈的,挤了好一会儿,才抢了两块豆腐渣。”
“用手摸了摸,发现了老头还没凉透,再等等,凉透了入棺材,一把火烧尽,什么忌讳都没喽!”
“老祖宗都怕火,你这孤魂野鬼还不怕?”
“天黑了,就在我喝着小酒,吃着豆腐的时候,外面的门被人敲响了,容我出去看一看。”
“……”
“我又回来了,原来是隔壁的缝尸人老王过来串门儿,他说他刚才看到一个疯子,一个光着身子的老头儿在大街上走来走去,偏偏其他人都没看见,只能过来找我。”
“呵!”
“可怜的老王啊,听说之前因为睡别人媳妇儿,被打断了一条腿还有一只手,把命根孑打断了,不得已才做的缝尸人。”
“唉,本来就可怜得很,现在精神还出了问题,看来离死不远啰。”
“这隔壁老王之前还风流快活过,算得上人生圆满了,等我哪日也找个墙头扒一扒。”
“妈的,卖豆腐的骚娘们,这豆腐难吃的要死!”
“卖酒的狗日的,还掺了水,要不是老子今天没摸到钱,非得搞上三斤猪头肉不可!”
“这大半夜的,怎么又有人敲门,估计又是那个隔壁老王,他娘的怎么老不安生,待我出去开门骂他几句!”
……
……
“罗素,这件事你怎么看?”
九叔皱着眉头,将手中印满血手印的日记递给了罗素,他觉得写日记的人,大多有特殊的癖好。
小罗素肯定跟林寿聊得来,毕竟都喜欢写日记。
罗素也不嫌弃这日记脏,因为那血迹仿佛是印上去,根本不是粘上去的。
又是诡异!
他还是第一次看别人的日记呢,当他接过日记,仔细的翻看的时候,脸色格外的精彩。
罗素原以为前世的网友都是绝世猛将了,没想到碰到了比他们还勇猛的。
在大河蟹的保护下,你可以随意的乱搞、招笔仙、坟头蹦迪,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
这里可没有大河蟹,这个叫林寿的竟然还如此凶猛,难道缝尸人都是傻子吗?
他忽然觉得有一个词儿对这缝尸人特别的贴切,这当然出自于万能的迅哥儿之口。
狂人日记!
我仔细的翻看这本日记,看到了血淋淋的两个字,被吃!
在罗素看日记的时候,九叔绕着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