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四日,锦云馆。
高谦拿着一本静静翻看,杨云瑾就坐在高谦对面,她不时打量高谦,欲言又止。
高谦把书放下,“你有话就说,干什么这副样子。”
杨云瑾想要说什么,可话还没出口眼眶先红了。
她不是那种小女人性格,也不喜欢哭哭啼啼。就是一想到高谦生死难料,她就忍不住想哭。
原本两人在辽安过的好好的,等高谦成就五阶来到东江,一切事情就像脱缰的野马,完全失控了。
高谦温柔帮杨云瑾擦了擦眼泪,“不用担心,此战必胜!”
他不喜欢把话说满,只是女朋友这副样子,总要安慰一下。
杨云瑾强抑制住眼泪,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我知道你必胜,我就是有点担心。”
她又强行解释:“女人就是这样的。心小放不下事情。”
“我理解,你要不担心我那也太无情了。”
高谦笑了笑,“也不用想那么多,人生不过是大梦一场,生死就是这么一回事罢了。”
杨云瑾被说的更难受了,她走过去抱紧高谦,“我不想和你分开,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
“没有永远。这世界上百岁的老人不少,百岁的夫妻又有多少。”
高谦慢悠悠说道:“我们现在很好,就享受现在。不必因为无法改变的未来而去忧虑。”
杨云瑾并没有被说服,这些道理她懂,但她做不到。
“清冷海风扬起丝织窗帘,也扬起你刘海垂下的一缕散发,我轻轻抱着你,鼻息里都是你身上散发出兰花幽香。
“这一刻如此美好,我心里充满了安静和喜乐……”
高谦有些感慨的说道:“我死前一定会想起这一刻,然后,我会觉得这一生至少有过很美好的东西,没有虚度。”
“好煽情!”
杨云瑾话是这么说,脸上却不由露出笑容,这种情话真的很甜蜜暖心。
高谦默默搂着杨云瑾,他并没有夸大其词。在他最好旳时候遇到了最好的杨云瑾,两人彼此喜欢,本就是很美好的。
金戈铁马斩杀强敌,是一种美。小楼春雨为妻画眉,也是一种美。
穿越到此世重活,有了强大力量,高谦从没想过称霸世界,也没想过拯救世界,他只想去经历去体验去欣赏各种美。
从这种角度来说,高谦厌恶异界妖族妖兽,因为他们过于丑陋凶残,只有破坏,没有创造。
这样的种族,谈不上审美。
一切污秽不洁丑陋邪恶的存在,都很难具有美感。
圣骑士们虽然贪婪凶残,但他们都是人类,都有着正常人类思维。
高谦厌恶他们,但不得不说,圣骑士们都各有能力,不可小看。
从审美层面来说,圣骑士们也都可圈可点,身上有着明显西式文明痕迹。
很奇妙的是,对方获得的神器也充满了西式气息。
高谦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神器能契合源师改变自身形态。
冰河之星很有趣,可和他各种武功秘术都无法配合。
这件次神器威力很强大,也不能浪费。
高谦研究了几天,也没找到什么合适的改造办法。
只能先放置一边,等待机会。
杨云瑾和高谦亲昵了一会,她就很懂事出去了,说是给高谦留下时间好好备战。
高谦更希望杨云瑾陪他练枪,只是这时候众多五阶强者在外,他虽然不怕别人说什么,却不想让杨云瑾被指指点点。
晚上,高谦进入太一宫,他拿着龙鳞刀练了一会。
龙鳞刀现在问题就是威力太低,无法把他力量完全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