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考古工作者们,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
看到人骨什么的,肯定不会害怕。
但是前提是要有心理准备。
之前简单检查了一遍东耳室后,大家都以为在这个耳室里没有人殉了。
因为根本没看到任何棺具的痕迹,哪怕是朽烂后剩下的木痕都没有。
自然,大家也都很放松心情,不觉得会发现什么人骨之类的东西。
在这种轻松的心情下,本来就胆子小的庄云鹏,无意间扒拉出一块人骨。
而且还是半边带眼窝的头盖骨,突然这么一吓,还是给他吓了一机灵。
他这一嗓子,立马就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
陈翰和林雅他们,迅速围了过来,看向了庄云鹏面前的地表。
其实没啥特别的。
就是一块灰白色的头盖骨,再加上一点四肢的骨骼。
那块头盖骨还很残破,只有额头、半个眼窝,半边脸颊,而且位置刚好对着大家。
猛的一看,就好像是个半个骷髅脸在和自己对视。
确实有那么一点点吓人。
“庄师兄,你这胆子真的得多练练啊。”
“去年在喇家遗址的时候,也没见你有多怕人骨啊?”
陈翰有些哭笑不得的拍了拍庄云鹏的肩膀,都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了。
已经平复了心情,为自己刚才的行为感到极度丢脸的庄云鹏,也满脸通红的说道:“这不是猛的一看到,有点没适应嘛!”
“虽然我们是做考古工作的,但是实际上看到人骨和尸体的机会也不多啊!”
“上次的遂先生,我连续做了好几晚噩梦,才适应了。”
“这个残存人骨,和遂先生可不能比。”陈翰耸了耸肩,不敢苟同。
他可不觉得这些人骨、古尸有啥吓人的。
蹲下身子,陈翰饶有兴致的拿起了一根肢骨,左右转了转,打量着说道:“钙流失有点严重啊。”
“骨架也已经朽坏了,只剩下这么一点残存的骨骼。”
“不过比外面那三位殉人强,至少还能留下点。”
再抬头环顾四周打量打量,一些已经被庄云鹏清理出来的玉璜、玉环、玉佩、
。铜镜,也映入了眼帘。
这些玉制品,形制较小,并且纹饰也很粗糙简单,比新石器时期的玉器也没有强多少。
应该不是属于墓主人的陪葬品,而是这位殉人身上的佩戴之物。
只是他尸体乃至骨骼都腐坏了,所以这些佩戴品就散落四周了。
站起身子,陈翰打量了一下这个殉人的位置,大概就猜出了这个殉人的身份。
“这个殉人,生前应该是敲击编乐的乐伎,赵胡想要带着他,到地下继续给他演奏音乐。”
现代人,有的时候在一些名人去世的时候,会开一些善意的玩笑。
比如“上帝喜欢打篮球,所以将科比招去了。”
“上帝说要有物理,于是牛顿爵士去了天堂。”
这些话,对于现代人来说,是一句玩笑话。
但是对古代人来说,却是真实的情况。
在还有殉葬制度存在的年代,不管是西方还是东方,被殉葬的人,基本上都是有一技之长的。
或者说,是墓主人需要他们。
乐伎、武士、车夫、庖厨……
都是因为去世的贵族死后需要这些人继续服务,所以才将他们一起“带”走了。
至于为什么陈翰觉得这个殉人是一位乐伎。
看看他的位置就知道了。
他的尸体所在的位置,正在编钟和编磬的正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