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民夫妇二人的带领下,几人最终来到了一处小山村。
村落建在半山腰,十几户人家的样子,算是比较偏僻了。
也正是如此偏僻的地方,农民们光靠种地是吃不饱饭的,这才有了要外出采集的习惯。
也正是这种习惯,让他们发现了野薯!
“乡亲们,快看看是谁来了,是尚方署的孙七天孙大人!”
夫妇二人带着放牛娃走在最前面,刚一进村就大呼小叫的,看上去非常的激动。
但他们脸上更多的却是骄傲。
那意思仿佛就是。
看,是我把孙大人带回村子的!
“孙大人来了?还真是!”
“天啊,我们这个小山村中竟然能见到孙大人!”
“真的是孙大人,终于见到活的了!”
村民们问询而来,看到孙七天之后,一个个激动的都手舞足蹈的。
“乡亲们,孙大人想要我们在山上采的野薯,谁家里还有快快拿来!”
“孙大人特别爱吃野薯干,刚刚还跟我家娃抢着吃呢。”
夫妇二人依旧没有从激动骄傲的情绪之中彻底清醒过来。
甚至于,孙七天都能猜得到,夫妇二人平日里应该是比较内向的性格,若不是今天自己来了,他们断不会说这么多话。
很快,村民们就将家中的野薯全都拿了出来。
足足有十几麻袋。
看上去怕是有几百斤。
“竟有这么多...”眼见如此一幕,说实话孙七天的心中也非常的震惊。
他没有想到竟是有这么多。
如此一来,他要培育红薯苗的话,机会就大了许多。
甚至可以说是必成功的。
接着,孙七天就劳烦村民将这几百斤红薯送到京城孙府。
村民们很是热情,不仅一分钱不要,还要倒搭一些鸡蛋之类吃食。
当然...
孙七天是不可能要的。
在这个肉食昂贵稀少的年代,鸡蛋可以算是补充营养的主力食物了。
于是乎,孙七天和村民们据理力争...
最后,孙七天没要鸡蛋,村民们也没有要钱。
但孙七天也想好了,给钱村民肯定不会要。
既然钱不要,那就给东西好了。
他打算回头买几头猪,买几十只鸡派人送过来。
这样一来,就能极大的改变村民们的生活。
接下来,孙七天和小老弟孙家儒就骑上马往书院回了。
秦院长还在书院等着呢...
路上,孙七天细细思考了一下野薯的事情,总结起来还是因为自己的运气。
或者说。
是他体内的金色气体给他带来的逆天好运。
野薯一共就这么多,被村民发现之后基本就给挖没了。
可以说。
如果孙七天此时没有发现野薯的话,等到来年...
大概率就再没有了。
“大哥,你在民间的威望看来很高啊。”路上,小老弟想起了大哥刚刚在村中受到的礼遇,颇为感叹的说了一句。
“百姓很单纯,谁对他们好,他们就对谁好,很简单的道理...更主要是,我杀了他们想杀却不敢杀的人。”闻言,孙七天淡然一笑,并没有太将这个事情当做一回事。
他看的很清楚,京城地带的百姓之所以非常的崇敬自己,和自己破了孩童盗卖案和当街斩了庄良德有很大的关系。
还是那句话。
孙七天杀了他们想杀而又不敢杀的人。
于是就成为了他们心中的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