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云澄是个喜欢安定的人,并不特别喜欢旅游。
就算出去玩,要么是柔风甘雨、烟波缥缈的江南水乡,要么是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北国风光,边塞大漠是很少来的。
但不管多么不喜欢风沙,也必须承认大漠黄沙的寥廓壮美。
投笔从戎的文人骚客至此,灵感来了,挥毫泼墨,便是传世名篇。
若说形容大漠风光,最经典的莫过于王摩诘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但吕云澄却更加喜欢诗圣的“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
不仅是因为筑基的武功来自于铁血大旗门,还因为……好吧,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黄沙大漠很壮美,但吃沙子可就难受了。
吕云澄少见的换下了最喜欢的紫袍和白袍,换上了一套“沙漠套装”。
可惜的是,大漠里既没有龙门客栈,也没有精绝古城,连沙漠行军蚁都看不到。
吕云澄这种喜欢享受的人,自然不会去鸟不语花不香鸡不飞狗不跳兔子不拉屎的黄石镇吃沙子,寻了一处比较大的绿洲,在最舒服的一家客栈住了下来。
……
黄昏,落日。
吕云澄坐在客栈外的一块打磨的极为光滑的大青石上,欣赏黄昏时的大漠。
落日、黄沙、孤烟、马鸣,还有客栈内的喧闹,构成了一幅精彩绝伦的图景。
每观看一刻钟,吕云澄就喝一杯酒,不知不觉间,繁星已经爬上了夜空。
吕云澄没有回去睡觉的想法,甚至除了喝酒的时候,一动也不动,就好像一座能够喝酒的石像。
若是只看背影,怕是真的会把吕云澄当成雕塑。
一个人慢慢的靠了过来。
慢的就好像一个耙耳朵在夜归时走回妻子的闺房一样,又轻,又缓,小心翼翼,生怕发出一丁点声音,恨不得把鞋子都脱掉。
可他偏偏要穿着一双很重很重的靴子。
精钢打造,数十斤重。
任何人穿着这样一双沉重的靴子,都很难走的这么轻、这么缓。
更何况,穿着这双靴子的,是一个体重超过三百斤的大胖子。
这个人又高,又大,又壮,又肥,却又偏偏轻如蝴蝶。
这个人肥头大耳,一脸笑眯眯的样子,看起来好似弥勒佛,实际上比恶鬼还要凶狠。
这个人就是江湖中最新崛起的杀手——大鼓!
他的肚大如鼓,他的呼吸声如鼓,甚至连他的人都好像一个鼓一样。
大鼓并没有打搅吕云澄,只是把身后的包裹摊开,露出里面的东西。
一大块卤牛肉、两只烧鹅、十七八条叉烧肉、一整只烤乳猪、三四十个包子、七八十块猪油冰糖千层糕。
胖子总是贪吃的,任何一个胖子面对这些美食都会忍不住。
可大鼓偏偏忍住了。
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不能再胖下去了。
眼睛看着,鼻子嗅着,却能忍住不吃,大鼓的忍耐力,比他的轻功更加可怕。
过了半个时辰,吕云澄酒坛空了,终于看向了大鼓:“这么好吃的东西,你为什么不吃?”
“吃了会长肉!”
“那为什么不好好收着?再好的东西,被风沙吹了这么久,也全部都浪费了。”
“我都已经这么胖了,不能害别人也这么胖。”
“有趣,你是来杀我的么?”
“是。”
“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不知道。”
“你为什么还不动手?”
“我没有找到破绽,而且,我希望你做一个饱死鬼。”
“也是,做什么鬼都不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