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地里大家就都只敢叫他痞子,稍微老实点的小伙子大姑娘,都被家里叮嘱离季天泽远点。
刚才温三民隐隐约约听见前头说了啥,骑着车子追上堂妹,“九丫……九凤,上洋车,我捎你回去。”
新民大队里温姓是最多的,其次是姓杨的。
大队里姓温的,最出息的有五个兄弟,就是温九凤他们这一支。
温三民是新民大队长温老大家的,现年二十五,孩子都俩了,只有一个妹妹温三凤。
温九凤是新民大队会计温老五家的小闺女,刚结婚不到一年就成了寡妇。
原身跟温三民差着岁数,又跟温三凤有点对照组的意思,从小就较劲,因此跟温三民不咋亲近。
所以温九凤这会儿只是笑着摇头,语气还是软软的,“不用了三哥。”
温三民扫了眼后头还在抽烟的几个大小伙子,想到刚才杨辉说的闲话,忍不住皱了眉。
“我带着你能快点到家,昨天五婶还让我碰见你跟你说,家里的葡萄熟了,让你回去摘,给你婆婆和小叔子尝尝。”
温九凤顿了下,没再客气。
第一茬葡萄最好吃,正好她今天拿了冰糖回来,葡萄可以一部分做葡萄酱,一部分借口拿去酱酒,带到供销社送人情。
回头她从空间里将葡萄酒散装点出来,给温家长辈和婆婆解解馋。
“那谢谢三哥啦。”
季天泽听到那小寡妇清甜的声音,像是故意放慢了速度似的,绵软却带着钩子,钩得人心里发痒。
怪不得新民大队的人以为他们俩人有一腿,这小寡妇就是存心勾引他。
季天泽眯了眯眸子,懒洋洋地咬断抽了一半的大前门,跨上自行车就走。
其他人尤其是杨辉,屁也不敢放地跟在后头。
天这么燥,又到了晚饭时间都饿着,他们生怕真惹季天泽急了眼,挨上一顿好揍。
自行车骑起来怎么都有风,虽然风也闷热,不用走路还是能舒服点,坐在自行车后座的温九凤,忍不住弯了眉眼。
随后一阵更急的风‘嗖’的从她身旁吹过,风鼓起的绿色军装几乎贴着温九凤的膝盖过去。
季天泽冷淡深邃的侧脸与风一起刮过,她看得很清楚,这人修长脖颈上清晰的麦色喉结,轻轻滚了滚。
他故意的。
温九凤在心里感叹,不管哪个时空的男人,真是长得越好看的,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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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季狗:媳妇应该在我自行车上!
架空年代文,就想写个家长里短,咸鱼过日子的慢节奏种田文,慢悠悠的甜,宝子们也慢悠悠的看哈~
老规矩前三章红包包预备。
一般早六点,二般(补更)零点前。
双开文《金玉迷障》7月11日开文,求收收鸭~
——《金玉迷障》文案——
[换梗了,悬疑推理换火葬场甜文,总大半夜写文鼓勇气好久也实在是不敢写,写点自己喜欢的。]
许琳琅一颗心痴痴恋着廖宸,为他放弃学业和事业,心甘情愿被廖宸在别墅里养了三年,多少小心翼翼和温柔都没教会他爱自己。
她在一个心碎的雨夜觉醒了上辈子的记忆。
原来她曾众星拱月,游走在男人堆里片叶不沾身,被所有人瞧不起却又惧怕着,未曾吃过一点亏,站在金字塔顶端,孤家寡人死在医院里。
死前她觉得有点孤独,祈祷下辈子能体验一下爱的滋味,于是活成了这辈子的模样。
许琳琅轻嗤,体验过了,SB不好当,她还是做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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