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毅,你在家吗?”
出租屋的房门被人敲响,一个甜美的女人声音紧跟着响起。
刚刚洗漱完,拿起馒头酱菜当早餐吃的方毅疑惑的挑了挑眉,现在是早晨7:30,正是大家上班通勤的高峰期,娇娇姐怎么来找自己?
“我在呢,娇娇姐,你等一下。”
方毅三步并作两步,将房门打开,就见隔壁邻居郑娇娇,正笑吟吟的站在门外。
郑娇娇娇俏的面庞五官精致,清新脱俗,她的个子不高,只有一米六,但比例却非常好,两条大腿比一般一米六五的女孩都要长。
今天的她穿着一件束腰不过膝的红色短裙,将姣好的身材勾勒的极为完美,再加上那双比例过人的修长美腿,打扮的十分靓丽,让方毅不禁眼前一亮。
方毅性格内敛,不敢在郑娇娇的身上多看,只是扫了一眼,就赶紧收回目光,略显拘谨的道:“娇娇姐,有事吗?”
郑娇娇巧笑嫣然的从包包里拿出一枚玉戒指,柔声说道:“这个送给你,谢谢你前天晚上的‘救命之恩’。”
郑娇娇比方毅年长两岁,在一家证券公司上班,是一个白领,工资也不错,但因为家庭情况不好,日子过得比较拮据,所以才和方毅一样,租住在这个廉价的筒子楼里。
前天晚上,郑娇娇的一个追求者,名叫吴涛的男子,借着酒劲,过来向郑娇娇表白,被郑娇娇拒绝后,就打算对郑娇娇用强的。
当时郑娇娇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正是最恐惧无助的时候,方毅听到动静,便用力破开了郑娇娇的房门,把吴涛给赶走。
郑娇娇所说的“救命之恩”,正是这件事。
这件事对于方毅不过是举手之劳,他看到郑娇娇递来的这个玉戒指造型古朴,似乎价值不菲,连忙摆手道:
“娇娇姐,这个戒指一看就很贵重,我可不能收,再者说了,我们是邻居,互相帮助是应该的,这算什么救命之恩呀!”
郑娇娇笑了笑,这枚戒指看起来似乎很贵重,但其实是她昨天晚上路过夜市摊的时候,花了80块钱买下来的,根本就不值什么钱。
她当时只是觉得挺好看,也适合男孩子佩戴,所以才专门买下来,打算送给方毅的。
“行了,送给你就拿着,等周末有空了,姐再请你吃饭。”
郑娇娇不容多说,直接把戒指放在了方毅的手心里,然后道:“好了,我还要赶去上班,就先不跟你多说了,再见!”
说完,郑娇娇就直接挥了挥手,踩着黑色的高跟鞋,快步离开,下楼而去。
“娇娇姐,娇娇姐。”
方毅叫了两声,无奈的摇了摇头,低头看了眼玉戒指,试着往手指上戴了一下,发现还特别合适,而且还很好看。
“算了,既然娇娇姐诚心送我,我也是却之不恭。”
他没再多想,转身回屋快速将剩下的半拉馒头吃完,随即便收拾出门。
临走前,方毅忽然想到了什么,回头将一个未拆封的苹果手机盒子装进了背包里。
“我这猪脑子,好不容易攒钱给小雨买的最新款苹果手机,差点忘了带,今天带到医院,给小雨一个惊喜!”
方毅是杭城医科大学的大四学生,现在正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实习,和他谈了三年的女朋友聂小雨,也和他在同一所医院实习。
离开筒子楼,方毅骑上他的那辆二手山地自行车,在早高峰的拥堵街道上,毫无阻碍的快速向医院驶去。
医院的实习生,比狗还累,尤其是对于方毅这种没有背景人脉的穷小子来说,别说是带他们的医生了,就是护士都能对他们吆五喝六。
好不容易挨到了中午吃饭时间,方毅这才兴冲冲的给聂小雨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