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拓跋朔刻意去听,薄薄的木门外,有来自院子的交谈声。
“夫人,您真的要带这个……女子啊?”
“别吧,夫人你咋这么不挑呢?你要是缺人啊,我再去公子那儿给你找几个武婢来,保证各个都能文能武聪明听话,怎么都比这个女人强。”
“哎哎哎?你们怎么说话呢?都是给老爷夫人做事的下人,你们还搞出了优越感来了?
这家里当家做主的,是咱们夫人,她想留谁不留谁的,本来就是她说了算。
你们一群下人,怎么还敢对主子指手画脚的?”
拓跋朔皱眉,赫然又听到了林轩久那个女人毛骨悚然的声音。
“萍柳,我留下你,不是因为我心软,是看中你的会来事。
别让你这仅有的特长,也让我觉得看错眼。”
被林轩久略冷的目光掠过,萍柳连忙低下了头。
她立即知道自己自作聪明,反而热闹了对方。
对于这个胆敢以女子之身,涉险上花船的乐安郡主,在了解了林轩久的发家史之后,萍柳就再也没有小觑的心情了。
甚至非常庆幸自己扒上了这么一条大金腿,自然只有老实听话的份儿。
林轩久这样说了之后,明显是在维护自己的人,
也就是允诺自己人的放肆,摆明是她纵容的。
萍柳哪里还有胆子再反驳,她立即应声,表示知道了,老老实实的一点不敢有半点不满。
明花倒是还好,明十立即嚣张的抬起下巴。
“听到了没有,我们夫人才不是觉得你有多不可替代。”
“明十。”林轩久开口。
“欸,在呢,夫人你吩咐。”明十立即换了谄媚的语气。
“这次不带你。”林轩久说。
明十,“……”
他怪叫一声,“为什么啊,夫人?你真要带这个女人,不带我们?”
林轩久点头,“明花跟你,模样都太打眼了,而且功夫一眼就瞧的出是出自大邺。
若是遇到眼力强的,没准儿能看出你们出身谢家的府兵。”
大邺高门大户都会养着家生子那样的府兵,这种忠心耿耿的手下,关键时刻是能够当做死士来用的。
不仅在大邺是惯例了,在大同同样有名极了。
永宁侯府常年跟大同打交道,他们家养出来的府兵,有什么本事,又有什么武功路数,太容易被看穿了。
所以这两人不能带。
林轩久倒是看向了一道儿意外而来的高家二十七表兄。
“高家九舅外公,
是说让你跟着我,看护我周全。
可我准备去大同避避风头,你还要跟着我吗?”
高二十七全名高子越,闻言微笑,“九舅爷那人的性子,小阿九你就不知道了。
他让我跟着,那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都跟着。
他说你现在身边可用的人少,我一定要跟着你,听你差遣。”
原本么,高子越还有点纳闷。
乐安郡主她好歹出身平昌王府,又是永宁侯府唯一的女主人,怎么会没人用。
如今这么一瞧,她手底下的人手确实挺多,但是真正能顶用的还真没有。
毕竟是要带着去大同避难的。
名气太响亮的不行,功夫太妙的也不行,但是太弱的更不行。
毕竟是上大同的,那地儿崇尚武力,说好听点,是要比大邺更加野性,难听点就是更加蛮荒。
林轩久亲身前去,为的是避开大邺的风头,又不是去送死的。
必要时候,她得要有退回大邺的能力。
这样筛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