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是去做什么的吧?”
就算袁彩希不是兰霄好朋友,只要还在这个市,就没道理没听过她的事情。对于兰霄每周消失一次的事情,最令人信服的缘由就是:
兰霄忍不住心中的嗜血欲望,出去尝腥了。
即便是和兰霄做了五年朋友的袁彩希也不能否认
。,这种可能性的确很大。虽然不是一定要人命,但的确少不了要见血。
袁彩希想把兰霄留下来,但她也知道,放兰霄离开才是最好的。无论是对兰霄而言,还是对这群忌惮她的人来说。至于外面游荡的丧尸,袁彩希根本就没考虑它们会伤害兰霄。不说兰霄的异能,就是没有那个异能,兰霄也绝对不会被咬。那可是兰霄啊,12岁就能制服一众成年人的兰霄。而且和兰霄做朋友这么久,袁彩希也不是一点东西都不知道。她曾听兰霄亲口说过:
“……小时候我趁着暑假时间上了一趟战场,感觉还不错。果然只有在那种充满杀戮的地方,我才不用束手束脚……”
说那话时的兰霄,表情是说不出的惬意,平淡的语气就像是在说自己暑假去哪个游乐场玩了一圈一样。那时的袁彩希已经和兰霄成为朋友三年了,对于她有时可以吓死人的话已经免疫了。那时的袁彩希在三年的相处里,已经能够判别出兰霄有没有开玩笑了。
凭经验和直觉,袁彩希知道,兰霄说的是真话。
兰霄几年前来一中读书的时候就租下了这个房子。租了几年,衣物却不多,每个季节的只有三套,食物更是少得可怜。
梁辰宇他们之所以从体育馆跑出来,就是因为物资快用完了。在学校小卖部里也没搜刮到多少东西,兰霄这里也没有,就只能第二天就出去了。
好在租房还没有停电,一行人洗漱一番,又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就出门了。
因为异能特殊,兰霄负责打头阵,摸清丧尸的分布,梁辰宇制定最佳路线。
原本一路还比较顺路,但一个女生不小心踩到了一颗面容可憎的头颅受了惊吓尖叫出声。一瞬间,周围的丧尸都加快速度往这儿赶,很快他们就被包围了。
百米外一栋高楼的天台,一只青灰色皮肤,衣冠楚楚的丧尸转动猩红的眼眸,抬起眼皮往那边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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