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有两个原因。其一便是,这些土匪很大一部分都是那董胖子董仲颖一手扶持起来的,伟大就是掠夺剑阁县百姓的财物,而且温岐还发现,这些土匪之中有差不多一百人都有着军人的影子,和那些乌合之众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自己现在把这董胖子一手扶持了十多年的势力一举剿灭,怕是往后的日子定然是不好过了,再加上龙椅上那位都对这董胖子如此提防,那他在西域的势力更是不言而喻了,若是他一心想造反的话,这里的土匪势力定然也会并起从南方往中原金发,到时候兵合一处,就算是那岐王李茂贞有通天本领,怕也是回天乏术了。
毕竟虎视眈眈的不止一个西域的董胖子,还有近在眼前的梁王朱全忠与沙陀贵族被赐李姓的李克用,都不是简单的角色。
其二便是那土匪之中有不少还是朝廷的人,李太白的那一句诗说得好啊:“所守或匪亲,化为狼与豺。”而且其中还有不少是朝廷的细作,只为了在这里监视着董胖子,如今也被温岐不论青红皂白一巴掌拍死,照那些文武百官小心眼的脾气秉性,自然不会善罢甘休,怕是调任书不日便会到,指不定将温岐调去哪个更加偏远地区,若是朝廷之上的文武百官与那董胖子一合计,直接把温岐调去了西域之中,恐怕温岐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还不如自己辞官隐退,就在这剑阁县一待,讨个媳妇,不再去想那远在洛阳城之中的蕙兰,安安心心的过好自己那已经不剩多少年的时间。仔细想来,温岐自做出那决定之后到现在好像还真的没有过过一世的安稳生活,一直都在颠沛流离,打打杀杀之中。为数不多的安稳日子还是和她一起才有的,也就是这为数不多的美好记忆,才让温岐熬过了一个又一个漫长的黑夜,迎来那黎明的第一道曙光,以致于庆幸自己又熬过了一个夜晚......
温岐将那致仕书送到驿站之后便回到了县衙,只不过这次他并没有急于处理手上的公务,而是在这偌大的县衙之中逛了起来。温岐到了这剑阁县之后,从来没有像此刻一般轻松,刚来的时候和那董胖子斗智斗勇,待到董胖子走之后又每天在那案台之上,笔耕不辍的处理事务,很少会有休息的时间。而现在,温岐算是无事一身轻了,他也体会到了那陶潜“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然自得。
温岐逛了一会儿,将这县衙里里外外的看了一遍后,便打点好行囊放到了一个角落,然后背着手,便在这剑阁县逛了起来。到田地之中帮助腿脚不好的百姓插秧,再去和年迈的老人聊聊天.....
最后,温岐又到了那处他寻到的,风景极佳的地方,依旧是醉在了那块石头之上。夜色朦胧,温岐下意识的抬起了左臂,看着那处丑陋的伤疤,想着原本的那红色狐狸图案,他不知道自己当初做的是对是错,这可是他与蕙兰相认的标志,而且自己本来是想一辈子留在这剑阁县的,但现在迫于无奈,只能回到京城,而蕙兰现在估计已经是嫁给了自己的学生李义,生活应该也不差,毕竟李义的家庭也不错,父亲是户部尚书,他也算得上是声名显赫的公子了,和蕙兰在一起可以说得上是郎才女貌了。
温岐又低头看了看如今的自己,破衣烂衫,虽然面容没发生什么太大的变化,还是那幅三四十岁的模样,不知怎的,可能是那次被不死鸟火焰灼烧之后,发生了像是蛇蜕皮似的变化,自己的容貌到现在也还像是三四十岁的样子,可那乌黑的头发,却已经大概有一半变成白色了。
温岐坐在那石头上,双眼直勾勾的望着星空,不知道在想什么。良久,温岐起身,在风中伫立了良久,随即便回到了县衙之中,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几天后,驿站的人将一封信送到了县衙,温岐接过,拆开,便仔细的看了起来。不到半柱香的时间,温岐猛地抬头,冰冷的眼神之中猛地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杀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