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伟是魔都的原住民,今年三十岁了,家境小康,是家里的独子。
虽然只是一个小白领,但魔都人骨子里的优越感,让他很看不起那些租房子的外乡人。
这一天,他正在咖啡厅相亲,对面的女孩子很优秀,无论长相,学历,工作,都符合他的择偶条件。
让他更看中的是,这女孩也是魔都人,而且自己买了一套两百多平的江景房,简直是为他量身打造的的完美伴侣。
“哥,我终于找到你了!”
正当陆伟想要进一步发展一下,要约女孩儿去看电影,增进一下感情的时候。
一个邋遢的男人,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一把将他抱住,对着他叫哥哥。
“你不是说你是家里的独生子吗?怎么还有个弟弟,骗子!”
对面的女孩以为陆伟隐瞒了家庭情况,气呼呼的骂了一句,拎起香奈儿的手包,头都没回的走了。
“你这个流浪汉,小瘪三,放开我,精神病,谁是你哥哥?”
努力的推开抱着自己的男人,陆伟拍拍自己身上的名牌西装,这是他为了这次相亲撑场面,花了整整一个月的工资买的,都弄皱了。
“哥,虽然你不知道我是谁?但是你就是我哥。
我会把一切告诉你的,我真的是你弟弟杨戬,二郎啊!”
突然出现的男人正是二郎神杨戬,他这些日子,几乎不眠不休,走过了不少地方。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魔都,感受到了他当初在杨蛟魂魄上留下的印记,最后锁定了陆伟。
于是不顾一切的冲上来,要和哥哥相认,他知道哥哥经过轮回,已经忘了前世的所有,所以一点也不怪罪陆伟的嫌弃。
“神经病,二郎神杨戬?我还是玉皇大帝呢,不要再骚扰我,否则我报警了!”
没工夫理会精神病,陆伟想要去追那个跟他相亲的女孩儿岑雪,他要解释清楚,这个人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哥,我真的是你弟弟,只不过是你前世的弟弟,你相信我,你给我一点时间,我会证明的。”
看见陆伟要走,杨戬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好不容易才找到,不能让哥哥在离开。
“离我远点,臭死了,我再说一句,再骚扰我,我就报警,放开!”
一手捂着鼻子,另一只手努力的挣脱杨戬的钳制,陆伟生气的大喊。
脏死了,衬衫的袖口都被这个神经病弄脏了,他有洁癖的好不好。
看见陆伟是真的生气了,杨戬茫然地松开了手,杨蛟从来没有对他喊过。
眼前的陆伟一点熟悉的感觉都没有,可他的印记不会骗他,眼前的人就是杨蛟转世。
看着陆伟急匆匆地跑出咖啡厅,周围的人对自己指指点点,杨戬突然明白了,陆伟为何对自己这样的嫌弃。
闻了了一下自己的袖子,他差点吐了,他真的太臭了。
这些日子杨戬不停的赶路,根本没有时间洗澡换衣服,身上的这套,还是从家里出发时穿的,已经有一个多月了。
只要陆伟在这个城市,凭他身上的印记,杨戬随时可以找到他。
所以杨戬没有去追陆伟,出门上了自己开来的那辆凌志雷克萨斯,在大家惊异的目光中,绝尘而去。
咖啡店里的人议论纷纷,猜测这个开着豪车的流浪汉,到底是什么身份,而且车上面,好像还有一只土狗。
杨戬先找一家五星级宾馆,开了一个房间,然后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热水澡。
离开家时,范剑给了他两千万,他基本上没花,现在找到了哥哥,他要享受一下。
将自己刷洗干净后,顺便也把哮天犬清洗了一下,这些天到处跑,经过高山大川,沙漠丛林,他是流浪汉,哮天犬就是流浪狗,脏的不行了。
宾馆不许宠物进入,哮天犬是自己溜进来的,在凡间,还没有它进不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