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了家庭医生来家里给清欢看病,医生只是说,清欢低血糖,身体比较虚弱,休养几天就好了。
体虚孱弱?
看样子,她并没有好好吃饭。
除了两人在家的时候,是凌谦做饭一起吃,其余的时间,清欢自行解决温饱问题。
她几乎破产,身上所剩无几,因此她时常都是挨饿度日。
这种情况,凌教授并不知道,他还以为,女人为了减肥才会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昏睡到晚上七八点,清欢被自己饿醒了。
实在太饿,感觉自己能吃掉一头大象。
睁开眼,她从床上爬起来,掀开被子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衣服就躺在床上了。
当她下地站起来,却发现睡衣的纽扣都扣错位了,于是她认真地回想了一下,总算想起来自己是如何倒在了凌教授的怀里……
咦?他把自己带回家,也就是说,衣服是他换上的?
从里到外都换了干净的衣服,所以他把自己,看光光了?
疑惑的清欢,并没有生气,她难得露出娇羞的模样,脸红到耳后脖子根,怎么办?等一下应该装作若无其事,还是直接讨伐?
冲到浴室的清欢,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喃喃自语。
“他好心好意带自己回家,好像不应该这么矫情吧?”
转念一想,又自言自语地说,“他大概以为我很轻浮,对这种事看得很开,所以也就满不在乎了。”
打开水龙头,双手捧着水,洗了把脸。
冷静下来,又想,还是装作若无其事比较好,要不然都不知道怎么相处才好。
想到这里,脑子里面又响起来另外一个声音。
“喂喂喂,你不是说要离开吗?怎么?想赖着不走,铁了心白吃白住了?”
清欢把自己一分为二,又有声音蹦跶出现。
“不是赖着不走,是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冤大头,还是正人君子,白吃白住也不会占便宜,这种男人哪里找?既然碰到,当然要榨干了再走啊。”
“话虽如此,可是这个男人不安好心,他时时刻刻都想着把你送到里面踩缝纫机啊。”
“我当然知道他的目的,他为了监视才答应收留,不过没关系,他监视我的同时,我不是正好也可以监视他?”
“你行不行啊?”
“我行不行,你不是最清楚?再说了,我们都是一个脑袋里面的产物,我行就是你行,我不行的话,你也不行,不管怎么说,大家齐心合力帮助小主人攻破这个男人,只要把这个男人拿下来,说不定他就会……”
“不要不要。”清欢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莫名其妙地摇头摆手。
她把所有遐想死命地按住,她想过利用身份监视凌教授和警方,但是绝不敢想攻破凌教授,然后拉人家下水。
这件事,清欢知道谁该死,所以她从来都不想伤害无辜。
“咕咕……”
肚子的叫唤,把清欢的三魂七魄给拉了回来。
身体最诚实,饿了就叫,通知主人,现在啥事儿都不要想,唯一的想法就是找食物,找吃的填饱肚子。
重新穿好衣服,清欢打开房门走出来,才到挑空客厅,她就闻到了食物的香味。
天杀的,她忘了这男人还会做饭,所以她的胃,彻底被他征服,说什么攻破别人,看情况是她自己先摇旗投降。
“凌教授……”
清欢披头散发,穿着一件宽松的长款衬衣,下半身露出白皙的腿,并不是很长,但是比例恰到好处。
“醒了?”
凌谦忙着厨房里的事情,并没有多看一眼女人,其实他也是心虚,生怕两人一对眼,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