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把歌唱,千千万万成主人。而身为地主家少爷的李姥爷没扛过批斗,撇下李姥姥和一双儿女,这个人再也没有出现过。
有人说死了,有人说跑了,李家人还是更倾向于死了,只是没找到尸体罢了。
李姥姥家的日子一落千丈,田地被分,房子被分,钱财充公。一家三口挤在十平方的小屋里生活,这是他们家原先下人住的地方,没有窗子,暗无天日。
李姥姥的前三十年十指不沾阳春水,活的像个废人一样,分到的一亩地胡种胡收,连一家人的肚子都填不饱。
日子总得继续,人总得活着,李姥姥优越感作祟,是放不下身段的;李大舅这个地主家的小少爷也是有样学样。
李桂兰已经有十一二岁了,饿肚子饿狠了,她只能挎着小篮子出来要饭。那时候家家不富裕,哪有多余的粮食养别人,李桂兰很少要的到,偶尔要的到大多进了李姥姥和李大舅的肚子。
两个村子隔着有十几里地,李桂兰有一天就要到了薛家。薛奶奶也是逃荒女,要饭的滋味她最有感受了,心疼之余就打听起了李桂兰的身世。
李桂兰身上的衣服补丁撂补丁,针脚大还丑的很,十一月天了,还光着脚丫子。浑身瘦瘦的,大眼睛就显得特别的大。
薛俊义在家,得知这是李姥姥家的闺女,还真是五味杂陈。当年李姥姥嫌他家穷,费劲吧啦的嫁了个少爷,结果日子过成了这个样子,还不如他呢。
不过,孩子没有罪,又是拐了几道弯的亲戚,薛俊义就吩咐自家婆娘留李桂兰吃了饭,临走还带了两个地瓜面的饼子。
去别的地方要不到,来薛家不仅管吃还管带,李桂兰哪懂什么人情事故,饿肚子了就来薛家要。
搞得薛俊义哭笑不得,他也有两个儿子要养好吗?
薛俊义就“恐吓”小丫头:”回去告诉你娘,再来我家要吃的,就把你给我们家,给你粮仓哥当媳妇。”
李桂兰不知道其中的利害,回去鹦鹉学舌和李姥姥学了,李姥姥居然真动了心思。
闺女在家里,吃掉的是儿子的口粮。赔钱货,多养几年也是给别人养的,还不如把闺女现在嫁出去呢。
闺女不是白给的,二十斤地瓜干,五斤苞米面,还要三千元钱(旧币),气的薛俊义拍屁股走人:闺女你自个留着吧,要不起。
李姥姥不甘心,薛俊义的玩笑给她开了一扇通向光明的大门,万万不能又关上了。
【作者题外话】:为了表示李姥姥偏心,我把前面内容改了,把李姥爷写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