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白光透过窗纱照射在凌乱的大床上,一道男人均匀的呼吸声飘荡在空气中,屋子里仍旧弥漫着昨夜欢爱过的气息。
不久后,一道玲珑有致的身影跳下床,麻利的套上一条丝质睡裙,蹑手蹑脚的走出了卧室……
厨房内,披散着顺直长发的苏茉正在手脚麻利的准备早餐,她必须七点钟准时将早餐摆在餐桌上。
此刻,在卧室大床上睡着的男人是她的金主,一个月给她三万块的零花钱,给她租了这套180个平方的高级公寓,每天都有钟点工来打扫房间,每星期还有专人送各种蔬菜和水果来填满冰箱……
宋修哲一个星期只会来一两个晚上,苏茉的任务就是陪睡加准备早餐,总的来说就是活少钱多,所以她像伺候皇帝一样伺候他,不敢有半点怠慢。
七点钟,苏茉将清粥、小笼包、花卷和各式的小菜以及水果如同图画一样摆放在餐桌上的时候,宋修哲正好一边低首系衣袖上的扣子一边走了过来。
见状,苏茉赶紧上前弯腰低首仔细的为他将衣袖上的扣子系好,并不忘了深蹲下来轻轻抻平他西裤上的褶皱。
随后,宋修哲一落座,苏茉便将一份今天的早报双手递了过去。
宋修哲伸手接过报纸,冷峻的脸上一如既往的没有表情。“找一条合适的领带,我晚上有约会。”
约会?和男人,还是女人;是商务约会,还是私人约会?苏茉疑惑的凝视着宋修哲。
宋修哲抬起眼眸,注视着苏茉说:“和女朋友。”
闻言,苏茉猛地一震!
仅仅半秒后,她就恢复了常态,并微微扯着嘴角道:“好!”
说完,她便跑进了衣帽间。
望着苏茉匆忙离去的背影,宋修哲若有所思。
拉开衣橱,苏茉的眼眸没有聚焦的凝视着一抽屉的各色领带,手却是抚着自己的胸口,感觉有什么东西紧紧的揪住了她的心。
她并不爱宋修哲,除了他的钱,她留恋的还有宋修哲身体内的那颗肝脏。
因为宋修哲体内的肝脏是她的,确切的说是她曾经的爱人的。
两年前,苏茉的未婚夫康平因公去世,将肝脏捐献给了宋修哲。
康平临终前,苏茉在病房外偷偷看到康平嘱托宋修哲照顾自己,现在想起来她仍旧会泪目,康平最放不下的就是她。
康平离世后,宋修哲的助手曾经联系过苏茉,苏茉接受了宋修哲的两百万,然后便换了工作,换了房子,从此人间消失。
两年过去了,康平离开了她,康平的那颗肝脏却距离她那般的近。
她成为宋修哲的金丝雀非常偶然,晚上她兼职去酒吧卖酒,和宋修哲不期而遇。
她不但一眼认出了那个移植了康平肝脏的男人,而且在靠近他的时候,她的心一直都有一种微妙的感应,她知道那种感应是康平的肝脏给她的。
所以,几次卖给宋修哲酒之后,她又成功的将自己明码标价卖给了他,只是宋修哲不知道他现在养的金丝雀是他救命恩人的未婚妻。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康平永远的离开了她,康平的肝脏也注定有一天会离开她。
这一天,苏茉早有准备,只是这一天来的太突然,让她手足无措。
苏茉拿着手中的领带回到餐厅的时候,宋修哲已经用完早餐。
见他起身,她赶紧上前,举起手中的领带,一如既往的淡淡微笑。“这条怎么样?”
面对他的时候,她脸上总是噙着淡淡的笑容,毕竟人家是上帝,付出的是真金白银,她不能摆出被迫营业的样子。
宋修哲瞥了一眼苏茉手中的领带,眉头一皱。“金色?”
苏茉望着宋修哲身上黑色的衬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