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全是一副比乞丐还要乞丐的模样,这难不成就是土匪?
想到最近一段时间接触的那些满面菜色的百姓,还有穿越后自己的生活,朱宜锋旋即释然,在这个像“自己”这样的有钱人,每天不过仅能吃饱,根本谈不上吃好,更吃不出所谓的品质,更何况是这个时代的贫民。
在上海随处可见的乞丐,不是已经说明了一切了吗?
现在怎么办?
瞧着身边富财、林郁青、于小宝他们加上自己一共只有7个人,不,还有玉欣,就凭自己这么几个人,能挡住这些土匪吗?还有,再往远处看去,隐约的可以看到路上的一大队土匪。
这倒霉催的!生意还没做,倒先碰上土匪了!
“少爷,怎么办?”
朱富财的手里提着刀,而林郁青他们同样也都是提着刀,倒是于小宝拿起了作为样品的洋枪,甚至还有模有样的装起了火药子弹,也难怪,在船上的时候,喜欢打鸟铳的他就曾打过几次水手们的枪,对这击发枪倒也还算熟悉。
怎么办?
逃?
现在还能逃得了吗?
那几匹上岸后买下的马,可不是什么好马,不过只是乡间用于拉货的驽马,在清代的时候,纵是在江南,也不缺马,但却没有几头好马,大都是用来挽车拉货的驽马。那样的马跑不已快,逃也逃不过人家不是。
瞧着越来越近的土匪,朱宜锋心下不禁越发的后悔起来,这事怎么成这样了。看着身边的紧张不已几人,突然,他意识到自己的失误在什么地方。
该死!
你他特么当真是太平日子过久了,到了这种地方,居然没派人出去放个风,就是当贼的也比你精明!
可不是嘛,无论是前生亦或是今世,都是过惯了太平日子的普通人,那里知道什么要派人放风,警戒,这么一大意,不出事,可能吗?
但,现在即便是再后悔也没有了意义,如果当时派人放风的话……哎,这乱世不好混啊!
心里这么思索的功夫,那边那些土匪已经近了,相隔数十米看着那些满面菜色的土匪,朱宜锋思索片刻,冲着朱富财说道。
“富财,往年,你跟老爷出去的时候,碰着土匪都是怎么办?”
在那些记忆碎片中,朱宜锋知道早年间自己那位父亲行商的时候,也曾多次碰到土匪,那时朱富财便常一直跟在他身边,若是说这里谁知道怎么对付土匪,恐怕就是朱富财。
“谈!”
看着少爷,朱富财吐出一个字来。
“少年,这土匪也是人,他们也是吃软怕硬,只要你把气势做足了,去和他们谈,自然能谈出个结果来!这些人,无非就是为个财,杀鸡取卵的事,他们也不做,只要有个差不多,他们自然就会罢手。”
谈?
和土匪谈判?
朱富财的建议让朱宜锋的双目微睁,和土匪能谈出个什么结果来?可事到如今,还有其它的选择吗?
“哟,没想到,还碰着有种的了!”
瞧着走出来的六人,看着他们提刀带枪的模样,丁老六的唇角一扬,双腿一夹马腹,便策马上前,还未想开口盘道,便瞧见其中一个人向前走了几步。
“见过当家的!”
朱宜锋拱拱手,盘道他不会,黑话,他也不懂,至于朱富财也是半通不懂,而且湖北的土匪和苏皖的土匪又有不同,万一盘错了道,不定还会惹出什么乱来子来。
“在下途径贵宝地,未能拜见当家的,实在是在下的不是,既然当家的来了,在下自然不会让当家的白跑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