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陈晓出了门,来到小区外招了辆出租车。两人赶紧上车以躲避这燥热的气温,尽管已经是傍晚了,但还是能看见马路上的滚滚热浪。
“去哪?”
的车师傅见两人上了车,随口问道。
因为杨阳做的是副驾驶座,所以听到这个问题之后便转头看向陈晓。说到底,到现在为止,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大餐在哪里吃?幸好他只是一个单身男士,也不怕被人卖。当然,在这Z市,相信也没人能将他卖掉。
“去水晶宫会所!”陈晓拢了拢散在肩上的头发,随意说道。
然而,当出租车师傅听到这个地点的时候却没有马上开车,反而反问:“你们确定?”
水晶宫会所,Z市有名的私人会所。它有名并不是因为它有络绎不绝的客人,相反,去那里的客人还真的比较少。但是,能去那里的却是个顶个的富豪,不是小富豪,而是大富豪。一般人是不会去那里的,小富豪不去那里并不是所他们消费不起,而是因为他们根本就进不去。
因此,水晶宫会所这个比较俗的名字却在Z市成为了一个富豪名人的聚集地,百姓茶余饭后的闲聊话题。因为这里,只有有权有势有财的人才能够拿到会员卡,才能够进入这个销魂窟。
这也是为什么这个的哥再次询问的原因,如今这两个来坐出租车的客人竟然要去水晶宫!这是什么情况,能去水晶宫的人还需要坐出租车吗?坐出租车的人能进水晶宫吗?
陈晓一听的哥的话,抬头肯定道:“当然了,麻烦你快点,我们赶时间呢!”
的哥听后摇了摇头,心想:“真搞不懂这些土豪,难道这些人有乘坐出租车的癖好吗?”
这边的哥在腹诽着杨阳和陈晓两人,而杨阳则将眼光放到车外。说真的,从小在Z市长大,从他懂事开始,好像就一直在为生计奔波着,从来就没有好好的领略过Z市的夜晚景色。
之前,他对Z市一直没有什么归属感,好像这是别人的城市,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现在没有了生存的困扰后,心反而静下来了,街道两边的霓虹灯一闪一闪,仿佛在诉说着这城市的美丽。
不知道什么原因,这次的哥竟然没有说话,只是安静的开着车。而杨阳则沉浸在城市街道的人流和霓虹灯之中,至于陈晓,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一时之间,除了汽车发动机的声音,车内竟然一片安静。
“两位,到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的哥的一声轻呼将杨阳投入窗外的眼光从新拉了回来。付了钱之后,两人从出租车里出来。环顾四周,除了一个比较安静的广场外,他还真没发现“水晶宫”的招牌。
“陈晓,水晶宫在哪呢?怎么连个标志都没有!”杨阳疑惑的问道。
的确,水晶宫在Z市非常有名,就算是纯宅男的杨阳都知道它的大名,但是除了知道水晶宫的大致地点,他还真不知道这个有名的富豪销魂窟在哪!这让他想起了一句话,叫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仔细想想,这水晶宫还真有这么一特质,它的大名早就传遍整个Z市,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具体地点。
“跟我来吧!”
说完,陈晓便带头往一栋高大的建筑屋走去。高跟凉鞋敲击着水泥地面,发出“咯咯咯”的声音,即便是在夜晚的城市街头,这声音也能清晰的传入人的耳朵。
更何况是走在她后面的杨阳,几乎在声音响起的一瞬间,他的目光就投向了那双娇小玲珑的小脚。每一次的撞击,仿佛都撞到了他的心里。这时他忍不住在想,高跟鞋的其中一个目的或许就是为了吸引异性的目光吧!
“不好意思,这里是私人会所,请问有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