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秩序的生活,不是她这个安逸于现状的懒散人的想要的,写作上乐于冒险,不代表喜欢生活上的冒险;尤其是难以掌控、脱离正常轨道的冒险!
她敢对着西装笔挺的凯迪拉克车主胡说八道,是因为他给了她负面的情绪,甚至凭空可以激发她不少灵感,她乐于去斗他,然后利用他来丰富自己的写作内容,但是那男人……如果连靠近他,都会使得她的脑袋罢工,那么,和他深交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这很大一部分是自作多情!他只不过是问她的名字而已。庄绮琪的内心出现了另一个小小的嘲笑声音。
但是,即使是自作多情,她也宁愿防患于未然。这种感觉已经多年未曾出现,她几乎快要忘了顺应这种感觉之后随之而来的杀伤力。以及一连串天崩地裂的世界翻转。
一如往常,将稿件交给出版社楼下的管理员,请他代转,她没有上楼与编辑见过面,便匆匆返回,还特意绕了路。
回到家里,便开始了一个新的故事,决定这本稿子要迎合市场,写个有钱大亨和灰姑娘的恋爱史,起码别让出版社难做。书难卖,她也会内疚的。
扫过一趟书街,她就会随之清醒一次,汗颜一次。想写些特殊的题材,还是等下一本再说吧!
在电脑中开个新资料夹后,便悠闲了两天。吃饭、睡觉、看电视、足不出户,更不想动脑,电脑也闲置着,这是交稿症候群。通常是交稿两天之后,她才愿意面对现实,再度奋发图强,打开电脑,安心坐在椅子上打字。
玫瑰花?为什么要写玫瑰花?
她觉得自己真是个花痴,什么花都不认得,只会写玫瑰花……男人追女人一定要送花吗?送花还是一定要送玫瑰花?如果她是个男人,一定觉得厌烦;而如果她是女人……废话!她本来就女人。
应该说,如果她是那个收到玫瑰花的女人,大概也会嗤之以鼻,觉得没创意,“ROSE”(揉死)算了。删掉!
亚曼尼?男人为什么一定要穿亚曼尼?有钱男人难道不能穿别的牌子,甚至杂牌的衣服吗?她对亚曼尼陌生得很,没看小说前,甚至不晓得有这个牌子。看看她这住的地方就知道了,在这种破烂贫民窟里的穷困人种,哪里有机会接触亚曼尼?
亚曼尼啊亚曼尼,只觉得念起来像是对钱的咏叹——啊!MON-EY!
不晓得有钱男人觉得怎么样?像不像是穿着钞票在身上!啧……一点浪漫的感觉也没有,写不下去了。删掉!
宾士车?小说中通常出现两种豪车,一个宾士,一是奔驰,两种她都看同行写过,总觉得有点不吉利。濒死?碰死?呸呸!她的乌鸦嘴,童言无忌。问题又来了,为什么一定要写宾士?进口名车她是真的只认得宾士,其他像BMW虽然好认,但总让她觉得似乎没宾士那么漂亮,要写名车,第一个想到的当然是宾士。
唉……深深觉得自己没见识,还是出门去翻翻汽车杂志好了,找一些特别点的车,像是媲美凯迪拉克那种鹰翅般绚丽的MARK车……
她心中一动,停下打字的手指,偷偷瞥向架子上那个“凯迪拉克”车标……
也许把它收起来比较好,免得影响她的情绪和思路,甚至——工作。
像是赌气一般,不愿再想起那个男人,庄绮琪抓起“凯迪拉克”想丢掉,手却停在垃圾桶上方,迟迟不动。
她叹口气,打开衣橱,顺手往里一掷,让角落将它吞没,眼不见为净。
阿Q如她。
车车车! 写到车就会想到凯迪拉克,想到凯迪拉克就会想到他!算了,删掉!
她有气无力地盯着仅剩“第一章”三个字的银幕,这是辛苦了一天的后果!庄绮琪挫败的用力捶了下键盘,欲哭无泪,删光光了,这个故事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