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元浩正要离去,巴伦克尔像是回魂一般,又道,“大爷说得对,对了,还有一句话他让我告诉你,别耽搁太长时间,否则的话,他会撕票。”
任元浩收起长刀,径直从破烂的玻璃窗上一跃而下,等到巴伦克尔跑到窗前,任元浩已经消失在炎炎烈日曝晒下的巷弄之中。
……
约莫到了下午两三点,任元浩和紫苑出现在马棚里。
听说这里有着整个沙之城最好的马匹,是汗血宝马的后裔,脚力强劲,不遇到沙尘暴,不迷失方向的话,只需一日便可穿越西荒沙漠到达西陵市。
可巧的是,贩卖马匹的伙计,竟是和任元浩喝过火烧刀,吃过烤羊肉的勇士,名叫阿木央。
他牵来两匹骏马,远远看去,枣红色的马匹在一阵急奔过后,流出的汗液果然如血般殷红,绝对是世间良马。
“这两匹马是我们这里脚力最为强劲的了,”说到这里,阿木央一阵哀叹,“其实在三个月前,我这里还有三匹更好的骏马被三个姓商的男人买走了,那三匹马可是日行千里的奇行种,两位牵着的,却只能日行八百里。”
“姓商的男人?”紫苑如遭电击,整个人都变得异常激动,突然倾身抓住阿木央的衣领,取出包里的一枚天鹰翱翔的徽章问道:“他们是不是都有这个家徽!”
“姑娘,你、你怎么会有一模一样的徽章?领头的好像叫商洛水。”
阿木央说完,紫苑突然踉跄后退,仿佛自语道:“不可能,他们都在五年前死在了一场沙暴之中,你一定是骗我的。”
“姑娘你冷静点,我以胡狼天神的名义起誓,我绝对没有乱说,而且一般买那种良马的,我都会特别关注,他们当时很急的样子,买下马匹之后,便匆匆赶往古尧市了。”
阿木央眼瞳极为澄澈,确实不像是说谎的样子,而且他根本没有任何说谎的意义。
紫苑突然颓坐在沙硕之上,哭得像是一个走失在人潮中的小孩子,“五年了啊~为什么不会来看看我,为什么不联络我,难道就因为我是一个女人?”
任元浩也跟着坐倒在地,轻拍着她的肩膀说道,“紫苑,你的父亲、哥哥们大概有不得已的苦衷,他们是那么宠溺你,偏爱你,所以才会选择独自去面对一些事情。”
“不行,我得马上去找他们!”
紫苑翻身上马,却险些被彪悍如斯的汗血马给摔翻了下来。
“别急,你一个人去古尧市我不放心。”任元浩一把抓住紫苑的手。
“可是,无论如何我也必须要去,我是个异能者,我也会照顾自己,我~”
话音未落,任元浩却是一把将她揽入怀中,不断以手抚/弄着她的后背,“别急,好吗,在那个地方,你一个女人,即使是异能者又能怎样,超声波仪器一招就能把你打回原形,你的优点,恰恰会成为你的缺点,而且,那个地方就像一汪鱼龙混杂的海洋,随时都可能被卷入某个漩涡之中!”
“元浩,谢谢你,可是,他们失踪了五年,我也足足打听了五年,现在我有消息了,如果换作是你,你也会不顾一切的去找的吧?”
紫苑的情绪似乎终于得到了安抚,全身柔软得像只小猫一样靠在任元浩的肩头,任元浩想要再说些什么,却又找不到任何理由反驳。
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如果自己遇到这种情况,恐怕也会如此。
“好,先跟我来。”
任元浩和紫苑两人向阿木央借了间房,任元浩反锁了门后这才坐到紫苑身旁。
“紫苑,异能核子你现在将它吞噬了吧,我在这里帮你护法,这样的话,你即使到了那个地方,安全系数也要高得多。”
紫苑取出两枚异能核,作为一个异能者,她从未尝试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