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上一阵绵软的触感,让恺威从昏迷中渐渐苏醒了过来。
吃力地一点点撑开沉重的眼皮,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几团毛绒绒的东西,借着四周幽蓝、墨绿、酒红甚至亮橙色的光芒,可以看清这些绒毛团大致为灰白色,几乎就贴近在他的脸颊两侧,而且还在不停的扭动着。
恺威有些昏昏沉沉地看着眼前几个毛团子,从其上并未感受到威胁,反而这种毛毛软软的触感,十分舒适,在脸颊两侧蹭来蹭去的、细腻柔顺的绒毛,就如同一双双小小的手、为他的精神力做了一次轻柔的按摩,似乎有某种舒缓身心的功效,脑海中一波波席卷而来的疲惫与困倦,让恺威几乎要再次闭上眼睛。
“不对!”
无数的记忆碎片涌入脑海:刀疤脸、女孩,幽绿的火焰、白炽的圣光、巨大的藤蔓,以及……自己最后那当头一锤!
“我之前杀了那个刀疤脸,然后就~晕过去了?”
恺威一点点梳理起昏倒前的记忆,终于,得出来这个结论。
随之而来的,却是一阵后怕。
细细地回忆着之前战斗的全过程,自己这次可真是太冒险了!先不说刀疤脸麻匪数次轻敌失误,让自己有机可乘,这才将将打了个平手,单说自己重伤之后,若不是那个看似柔柔弱弱的女孩突然出手,估计自己不但杀不了麻匪,就连如何逃命都是个问题。
若是那个刀疤脸死缠烂打地拖着自己,甚至是狠下心来,拼着挨上两锤,依靠比自己更快的星力恢复速度,说不定倒下的就是自己了。
“等等!那我现在~岂不是还在森林里?”
恺威一惊,夜间本就危机四伏,这般茂密葱郁的森林中,危险应该更甚,火并过后的麻匪,也随时有可能沿着刀疤脸留下的踪迹,找到这里来。
恺威猛然又睁开了眼睛,这才看清,那几个绒毛团,原来是几只长耳兔,凑在他脑袋旁边打量着他,长长的耳朵耷拉下来,触碰着他的脸颊,其中有一只,甚至还试图用球状的兔子手扒拉他的嘴巴。
“啪!”
恺威突然一伸手,一把薅住了那只兔子的耳朵。
周围的其他兔子都被吓了一跳,连忙撒开腿四散奔逃,而恺威手上的那只,由于被提拎起来,无法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只得在空中胡乱地蹬腿。
恺威不理会它的挣扎,有些吃力地坐起身,艰难地爬了起来。
他渐渐站直了身体,感受着识海之中仍不时传来的虚弱感,这才大概确定,自己只是昏倒了一会儿,时间仍在今夜。
“暂时应该没有危险……”
恺威在心中沉吟道:
“那帮麻匪就算火并赢了,发现刀疤脸失踪未归,追踪到这里也得花不少时间,而且现在已经入夜,估计他们也得先行扎营,就算要找人,也得等到明天一早。
嗯~~不过~晚上的森林,估计比大荒更危险,还是越早赶回家越好。”
这般想着,恺威终于将悬着的心暂时放下,看向手中的这只兔子。
只见这长耳兔显得圆滚滚的,头和肚子一小一大,就像一个葫芦,四肢呈圆球状,尾巴更不用说了,就连漆黑的眼睛鼻子都是圆溜溜的,可以说,若不是那两只长约一尺的耳朵,它就像一个被雪球堆起来的小雪怪。
兔子挣扎了一阵儿,见无法挣脱,渐渐安分了下来,竟然像小狗一般,开始“哈、哈”的朝恺威吐舌头,同时四只球状的手脚在空中一阵划拉。
“这兔子~舌头这么长?”
恺威一阵诧异,想了想,自言自语道:
“估计体内有一丝神兽舔狗的血脉……”
恺威倒也没花太多心思琢磨这兔子的异样,食指弯曲,轻轻地在兔子眉心叩击了一下,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