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狼兴奋完,突然发现自己的好朋友不在身边,扭头却看到郅一个人站在大家身后,说不清楚这种感受是什么,但直觉此刻自己应该陪着他,他们是最好的朋友不是吗?
所以猫狼化成原形跳到林郅身边坐下,用自己的尾巴碰了碰对方,“郅,你怎么不和大家一起去前面呢?”
林郅心道,我只想做一个孤独的思考者,请不要打扰我,但面对这样憨直的关心,他心中微暖解释道,“我只是在想今天要做什么猪肉给小崽子吃~”
“哇,野猪肉也可以做成甜甜的那种吗?我今天可以带我阿父去你家吃饭吗?”
猫狼大朋友的注意力被转移,立马就想到了昨天在郅家里吃过的烧肉,真的太好吃了,他阿父居然不相信肉可以做成甜甜的!
林郅和这样的猫狼相处起来,觉得十分轻松,当即应下,“好啊,今天你带狼叔来我家,我那里还有他最喜欢的狼肉!”
猫狼父亲叫‘狼’而且很喜欢吃狼肉,所以林郅早先才说,像狼一样勇武的愿望应该是狼叔的,毕竟从取名字上面就可以看得出来。
今天的野猪群拿下的快,所以他们回部落的时间也很早,西山见宿主那么早回来,有些惊讶,不是说好的要去一天吗?
林郅回到家里,看看石屋里凌乱的样子,再看看被三小只围在中间的那只灰兔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原来西山打的是这个主意,怪不得多抓了两只野兔,还特别叮嘱自己先不要吃兔肉。
月见阿父这么早回来,也有些诧异,默默地把自己伸向兔子的前爪收了回来,眼睛看向另一边,表示眼前这一切与她无关。
猛就不一样了,看到阿父回来,很是高兴,“阿父,阿父,西山今天教我和阿姐狩猎了哦,你看,这只兔子就是被我抓回来的,刚刚它还跳到石锅里了呢!”
林郅无奈摇头,用自己的大爪子拍了拍傻儿子,得了,那俩想掩盖还来不及,你小子一句话就把他们抖搂了个干净。
“猛真厉害,所以这位小勇士,可以请你帮阿父一个忙吗?”,林郅用爪子把小崽子脑袋上沾着的两根干草扒拉下来,看着小家伙道。
“当然可以,我可是未来部落的第一勇士!”,猛的小胸膛高高挺起,唇边的胡须都跟着向上扬了扬。
“那请第一勇士带着你的阿姐和小伙伴,一起去门口把野猪肉拿进来吧!”,林郅吩咐老二的时候也没忘了一起捣乱的另外两个。
见三小只听话的出去,林郅才抓紧换成人形,穿上了他的‘皮裙’,是时候重新编两个草裙了,不然就这两件都不够他倒腾的。
等西山带着两小只回来的时候,林郅已经在收拾地上的干草了,好些都不能用了,还好他那天割了不少,这不就用上了。
扭头看三小只,都是四爪空空,林郅还没来得及说话,西山就从空间把今天分到的野猪拿了出来。
其实林郅真没想着他们能拖回来,今天他出力多,分到了一整头的小野猪,有个五百斤左右。
他想的只是把三小只支出去,自己好换个衣服,当然了,能磨磨他们的性子更好,但他忘记西山是有空间的了。
【宿主放心,我拖到家里了才收起来的,没人看到哦~】
西山以为宿主盯着他们,是怕被人发现,它又不傻,自然是扫描过周围没有人才收起来的。
林郅知道狗统子不傻,不会被人发现,但他根本没想着要把野猪带回屋子里!【等会儿要去河边杀猪的!】
好吧,西山觉得自己又多此一举了,不过没关系,两小只知道它是能使用‘天神庙’的,就行了,没看两小只现在看自己的眼神都是崇拜吗?
林郅哪里看不透统子的这点儿小心思,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