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弥吃得欢,啤酒也喝得豪迈,优雅矜持全都没有,脸颊很快染上红晕。
石锅鱼大半都入了她的肚子,顾谶就吃米饭跟其他小菜,还充当倒酒的小二。只要对面那人酒杯一空,他就要有眼力见儿地添满,不然夏弥就会看他。
虽然什么话都不说,但少女秀眸惺忪,两颊泛红,那样直白地盯着你时,倘若你生出拒绝的心,恐怕连自己都觉得不痛快。
小店里的客人一点点减少,当夜晚来临的时候,石锅鱼显然不是最佳的来处。街上已经有了人声,这里虽然不是最繁华的商业街,但离那边也不远,卖场的音响遥遥可闻,闲着没事出来遛弯的人已经在路上了。
“吃饱了吗?”夏弥问。
顾谶觉得这话应该自己问才对,他摇头,扒了几口米饭。
夏弥胳膊支在桌上,晃着啤酒杯,眼神眯着,唇边沾着要滴不滴的酒水,哪还有穿着连衣裙时的温婉模样。
“你干嘛老偷看我?”她挑眉。
“练舞不是应该很注重身材管理吗?”顾谶有些不解。
“可能我怎么也吃不胖吧。”夏弥笑吟吟地摸了摸肚皮,宽松的开衫一下就压了下去。
顾谶把最后一口饭吃了,“吃饱了,回家吧。”
“这才几点?”夏弥显然意犹未尽。
顾谶已经起身去结账了。
往外走的时候,夏弥拽过他的手看电子表,“还不到8点。”
“我睡觉比较早。”顾谶说着,仿佛是佐证一般,还打了个哈欠。
“新房客跟房东的第一天,不该这样啊。”夏弥背着手,脚尖踢着小石子,“哪有这么无聊的,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相处起来多难呀。”
她像是酒后的心情低落,头耷拉着,眼帘也耷拉着,就连那个没扎好的丸子头也有些软绵绵的,可她却在偷偷往身边瞧。
“那你还想去哪?”顾谶问。
“去卖场吧?我喜欢打电动!”夏弥顿时绽放笑颜,犹如满血复活。
可实际上,作为一个合格的猎手,她对自己的目标有着不下于百次的观察,尤其是对眼前这个人,更是慎之又慎。
他没有正经职业,收入来源就是在酒吧靠便宜酒水拉拢的人脉,以及每个月从国外来的一笔外汇。说啃老不太恰当,总之整天无所事事有大把时间的无业游民是确定了。
所以他的消遣就是去卖场打电动,或者跟一个看起来像永远打不起精神的高中生去网吧,那挫男也是他唯一的朋友。
这么一看,顾谶好像完美契合了血之哀,可他在酒吧被人揍了的那晚,夏弥有偷偷采集过他的血,龙血浓度低的令人发指,简直可以说是人类。
所以他混到今天这地步,完全不是什么狗屁血之哀导致的,而是他太废了,这也是他能跟路明非玩到一起的原因--废柴之间的相互吸引,臭味相投的报团取暖。
这家伙的日常枯燥而乏味,就连周末也只是去图书馆或者跟路明非鬼混。当然,他去图书馆不是为了看书,而是睡觉。
天知道他是怎么找到那个能在午后享受到充足阳光的座位的,趴在桌上的话,脸刚好被树荫挡住,大片的阳光洒在身上。睡觉的人很安静,偶尔有风,树影在他眉眼间晃动,阳光在枝叶间斑驳细碎。
夏弥曾看了很久,不讨厌的事物多了午后的树影跟阳光。
后来经过观察,判断他不会对自己有什么危险后,她才开始正面接触,因为她要尽可能地获取有关奥丁的情报。
……
顾谶最后还是答应了夏弥。
大卖场里的人很多,在出入口的内侧就是电玩室。
顾谶换了一大把游戏币捧在手里,身边的夏弥伸过青葱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