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芬芳并没有走远,她秘密来到毗邻的小城。
小城不大,全城有宽宽窄窄,长长短短的街道七、八条。除一条横穿过城区,作为车辆通行的柏油马路外,其余街道都是石板路面。
全城以低矮的古建筑居多,只有汽车行驶的马路街多为新建筑,算是因势而起的一条新街。
这里民风朴实,美食众多。近些年一阵阵新风吹过来,吹得此小城频添了不少现代元素,小城也开始赶潮了。
助力小城步向现代的一个重要元素之一,就是舞厅。
尤其是马路街上的舞厅最多,而人气也是最旺。
缘于南来北往的车流,带动了人员的流动,也一并带动了小城的旅游、旅馆业。
几年前,芬芳来过小城,那时的城池还比较老套、守旧,变化也不大。
这次芬芳先来到此地,意在只停留一下,看看就走。但一见今日的小城,已非昨日,如此这般的新潮了,便想多待上一段时间。
她想先不走远了,似乎头脑中还有那么一丝儿恋乡情结。她想看看这儿有啥路子,能否找个什么好的差事,暂谋生计。
是的,芬芳立意在小城试试、闯闯。
……
刚来小城的前几天,芬芳整天无所事事,漫无边际荡悠于大街上,她想对小城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扫描。
芬芳就这样成天的走啊走啊。
小城这些古朴街道的石板,也不知印上了她几万几十万双脚印。
走啊走,看啊看,从早到晚,白天完了有晚上。
周而复始,往复循环。
浏览中,芬芳似乎对夜生活特别留心。她觉得,一地的夜生活,最能体現其繁荣。
芬芳想从浏览城池变化中,寻出点啥秘密来。
她期朌着机会的降临。
……
经过了一小段这样的时光,芬芳对小城的轮廓已了然于胸,也初步知悉了小城的日常生活节奏。
芬芳心中有了谱谱,似乎给自己的定位也渐渐明晣起来。
凭着直觉,芬芳觉得自己的条件不错,首选的工作应该是酒吧歌舞厅之类。其理由有三:
一是这儿处于交通要道,人员流动大。流动人口给城池带来了活力,休闲业兴旺,收入高;
二是小城里休闲娱乐场所多,给自己提供了挑选的余地;
三是自身条件不错,既身材好又能歌善舞。进入这些行业里,最能施展自己的才华。
芬芳想,万事具备,唯一的只是此地人地生疏一点,一切一切都得全靠自己。好了,心理准备好了,只欠东风了。
一周过去了,无着落。她去打听了一些舞厅。
两周过去了,仍无着落。她走遍了小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休闲场所。
芬芳的心儿有些空荡荡的。
然俄,芬芳的字典里没有“不可能”,性格决定,她是不会为这暂时的怀才不遇神伤的。
她暗暗鼓励自己,她把自己比做自古以来多磨难的英雄,总有出头的一天。
终于,那一天出現了。
她在大街上看到了“银都夜总会招聘舞小姐”的大幅广告。这正是她虔诚祈祷的最理想的机缘。
她有些激动,决定要去这家小城首屈一指的夜总会应聘一遭。
她静静地等候着三天以后,应聘时刻的到来。白天,她照例上街漫游,细心领会,感受着这小城已经有些现代了的风采。
晚上在租借的房子里,试穿着自己那几套得意的时装,自我欣赏着哪套最能展示自己,好在应聘时穿。
应聘那天,芬芳确实青春可人:着一套乳白色套装,橘红高跟鞋,略显丰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