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苏无奈一笑, 实在不知道这话该怎么接。
从王长苏的认知来讲,普通人听到别的女人诉说对她丈夫的爱怜,或是绯闻一定会怒火中烧, 再不济也会吃醋难过,只要在乎对方, 心里就一定会不舒服,但于淼淼的反应截然相反。
王长苏十分清楚于淼淼是爱他的, 可能是于淼淼情况比较特殊吧。
但若是这么说,眼前又有个一模一样的人,而且于淼淼只是嘴上说说, 黎之淮却是真做了出来。
王长苏若有所思的看向沈奕叶, 沈奕叶神色如常, 像是并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拿起筷子给黎之淮夹了一块糖醋排骨,“这是你最喜欢吃的, 吴婶在里面加了几颗话梅, 你尝尝喜不喜欢。”
黎之淮点了点头,已经习惯了沈奕叶的行为模式,知道该如何跟他相处,毫无心理负担地吃了排骨。
在场的四个人中竟只有王长苏觉得这件事行为不妥,反而衬托得他像个异类。
王长苏将沈奕叶和黎之淮的互动收于眼底,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能和沈奕叶成为朋友, 一方面是两人住得近,另一方面也是他们性情相同, 沈奕叶爱工作, 他爱学术, 生命中只有这一件事, 但遇到于淼淼之后,他的世界染上了别的色彩。
这是一种全新的、让他无法拒绝的体验,王长苏开窍后觉得他作为沈奕叶唯一的朋友,应该拉他一把,沈奕叶的情况却让他哭笑不得——就好像他淋过雨,想要给沈奕叶撑伞,沈奕叶却一把推开,他在雨中行走自如,一副非常喜欢淋雨的样子。
王长苏本来以为沈奕叶这颗榆木疙瘩,这辈子都没有开窍的机会了,却突然得知了他的婚讯。
王长苏以对沈奕叶的了解,猜测婚姻只是协议,见到黎之淮真人后,他才清楚,沈奕叶是遇到了那个对的人。
就像于淼淼之于他,黎之淮至于沈奕叶,命中注定逃都逃不开。
两个当事人好像并不清楚这点,王长苏想帮帮沈奕叶,但也知道拔苗助长的道理,只是笑了笑,又重新低下了头。
于淼淼见状问道:“老王你在笑什么。”
王长苏:“……”
“跟你多少次了,不要叫我老王。”王长苏无奈的说道:“叫我的名字,或者叫其他称呼都行。”
于淼淼点了点头,“好吧,宝贝。”
黎之淮正在喝汤,被这一声宝贝呛得咳嗽了起来,头抬不起来了。
于淼淼十分关切地拍着她的背,“你没事吧,怎么突然呛到呢?”
黎之淮抬头看着于淼淼这个始作俑者,见后者一脸无辜的表情,看来她是真心觉得当众叫王长苏宝贝,是个很正常的事情。
王长苏跟沈奕叶同岁,顶着一头蓝毛,耳钉闪闪发光,无奈的叹了口气,替于淼淼向黎之淮道歉,“你别在意,淼淼思维比较跳跃,她其实在外人面前挺安静的,不太愿意说话,是因为喜欢你把你当成好姐妹,才表现出了……比较真实的样子。”
黎之淮接过沈奕叶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嘴角,“理解,谁还不是个老baby了。”
黎之淮这句话说到了于淼淼心尖上上,她立刻把黎之淮当成知己,两人凑在一起说悄悄话,说到开心处还会笑出声。
王长苏和沈奕叶就在一旁默默吃饭,他俩不喜欢喝酒,也不喜欢吹牛,吃饭的速度比黎之淮和于淼淼快,但两人吃完之后并没有离开,而是看着黎之淮和于淼淼,见她们聊得太过投入,忘了吃饭,便帮她们夹菜热饭。
只是用了一顿饭的时间,黎之淮和于淼淼便建立了坚固的革命友谊,约着第二天出去玩。
只要喜欢的都买下来,又审美相同的人陪着,逛街一点也不累,而是非常有趣,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