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触不可及》的解读有很多,因为李易拍摄的是法版的那个版本,相比起美版的,法版的影片就是这点好,不管是励志鸡血还是残酷现实,都可以轻描淡写地讲出来,不会有用力过猛的感觉。
电影并没有过分的展现,一个残疾人,比如菲利普,他脖子以下都没有知觉之后,他的生活具体是如何的。
更多的是从侧面来展现。
而往往很多电影,只要拍摄关于残疾人的,那么必然会把残酷的现实,掰开了揉碎了展现出来。
可是《触不可及》并没有,这也是为什么这部电影能够脱颖而出的原因所在,那么多同类型电影,为什么只有这一部被誉为经典?
当然,这样的风格不可能让所有人都适从。
就如同影评人的影评里面说的那样:“
喜欢这部片子的人看到的是种族与阶层,是朋友与知己,是尊重与平等。
不喜欢这部片子的人看到的是虚高的口碑,无聊的笑点,难以共鸣的感动。”
有人喜欢德瑞斯这个黑人角色。
“我印象最深的是“不受约束地表达”。
不论是在位高权重的人面前,还是置身富丽堂皇的环境中,或是在庄严肃穆的氛围里,我们总是会约束自己的言行,让自己显得得体,以与这个场合相称。我们会做出很多口是心非的事情,为了迎合外界。有的人会约束自己来讨好上司,讨好家人,讨好朋友,讨好粉丝,甚至讨好路人。
而这部影片的男主角之一德瑞斯,一大特点就是可以不受约束地表达真实的自己。
是,他很粗俗。
是,他很无知。
是,他很没教养。
也许正因他这种半野生的状态,才得以让他无视社会的潜规则去随心所欲地表达吧。毕竟,这是个边缘人,游走在边缘的群体,很多都是没有什么可失去的,所以也便没有什么好顾忌的。
如果一个人和你交往,不是因为你的金钱名誉地位权力血缘,不是出于怜悯同情施舍责任道德法律,只是因为你是你,那大概是最好不过的情形吧。
有人看了这部电影觉得太虚假了,也许是因为这种相识相交惺惺相惜太不可思议了吧。一个从小有人生养没人教的人,几十年后却因一段短暂的相处而变得高尚起来,这确实很不可思议。
但是实际上,我们真的了解德瑞斯这类人吗?我想未必,因为我们总是对德瑞斯这群人有着一层天然的滤镜。
他当然不完美,他粗俗,他很无知,但是不代表他身上没有闪光点。
任何事物,如果它过于完美,也就会变得触不可及了。
影片之初,应聘富翁护理的持证人员很多,各展其能。什么资质都没有的德瑞斯只有坐冷板凳的机会,等了半天,连在他后来的人都纷纷被面试了,他仍没被传唤。于是,他直接冲进去说,“我不指望你会录用我,请给我签一下拒绝,好让我领救济金。”
他压根没把潜在的雇主当雇主,也没有丝毫的同情,直接表达他的想法.这样的一阵纠缠,却让他获得了试用机会。
他不懂谦虚,不知礼节,不以自己阶层而有思想包袱;他有自己的狂野,不带驾照在高速公路上疯狂飙车;又有浑身的正义,看到别人乱停车直接上去抱以老拳。不过,正所谓粗鲁是粗鲁者的通行证,他这套够原始、够野蛮的方法在文明社会里,居然也非常管用。
对于他而言,喜欢一个女人,直接邀请上床、共浴就行了,何必费时挑逗、调情?像菲利普那样和女人用文字笔谈,连电话都不敢打一个,在他眼里,与其说是精神“高雅”,不如说是一种变态的懦弱。
这些思想在他的护理工作中也展现得淋漓尽致。